编辑: ok2015 | 2018-07-29 |
232 万度/年 来自当地电网 压缩空气 0.24m3 /min 空气压缩机 绿化 3700m2 绿化率 18.5% 环保 工程 废气处理 光催化氧化+活性 炭纤维一体机
3 套,其中
2 套风机风量 2000m3 /h、1 套风机风量 50000m3 /h、 达标排放
7 二级活性炭吸附
1 套,风机风量 2000m3/h 移动焊烟收集器
3 台 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 接管进常熟滨江新市区污水 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 尾水达标排至长江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 减振底座、厂房隔 声 降噪量≥20dB(A) 厂房隔声,减振,绿化 固废 一般固废暂存场所 面积 15m2 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 面积 20m2
4、产业政策相符性 (1)对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 》,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 限制类、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类. (2)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里的[C2432] 金属工艺品制造,不属于
2013 年2月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公布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修正中的淘汰类,为允许类. (3)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 苏政办发[2013]9 号文以及关于修改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 部分条目的通知 (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中的淘汰类,为允许类;
不属于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 号文中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
且不属于苏州市人民政府文件中《苏州市产业发展导 向目录(2007 年本) 》苏府[2007]129 号)规定的淘汰类,符合地方产业政策. (4)本项目产品不属于环保部发布的《环境保护综合目录(2017 年版) 》中的 高污染、高环境风险 产品目录,也未采用该目录中的重污染工艺. (5)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本) 》及《太湖流域管理 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在太湖流域
一、
二、三级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化 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 业和项目;
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 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及其他废弃物. 本项目所选厂址位于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江工业园内,项目地块位于太湖流 域三级保护区内,项目外排的废水全部为生活污水,无生产性 N、P 废水产生及排
8 放,生活污水排至常熟市滨江新市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集中处理后达标排 放,因此项目在此兴建不违背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2018 年修订本) 》 及 《太 湖流域管理条例》的要求. (6)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江苏省人民政府,2013 年8月) 、 《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 《常熟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等,常熟市 地区的生态保护规划如下表所示. 表1-6 常熟市生态保护规划范围及内容 序号红线区域名称 类别 保护区功能 总面 积km2 一级管控 区面积 km2 二级管 控区面 积km2
1 虞山-尚湖风景名 胜区 风景名胜区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 护30.56 7.44 23.12
2 长江常熟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3.42 1.89 1.53
3 常熟尚湖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6.47 0.69 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