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8-07-31 |
一、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 《 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的编制符合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 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对本报告无异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8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 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提议理由: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和信心,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同时为进一 步回报中小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的前提下,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提出建议. 送红股 ( 股) 派息 ( 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 ( 股) 每十股
0 3.33
10 分配总额 以2016年6月30日总股本299,317,2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33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股利99,672,650.58元;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股本 299,317,269股. 提示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 公司法》、 《 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 《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 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 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 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其实施不会造成公司 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 变动日期 变动股数 ( 股) 截至目前持股数 ( 股) 变动股数占总股 本比例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5/31 29,675,700 104,761,050 9.914% 金波 2016/5/31 10,267,065 10,267,065 3.430% 吴向东 2016/5/31 9,217,978 9,217,978 3.080% 注: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波先生、吴向东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变动日期为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验资日期,相应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