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8-08-01

5 项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将于

2016 年12 月29 日到 期.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11 号) 、 《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49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安钢自动化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

2015 年第

76 号) ,公司取得的《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及《软件产品 登记证书》并非开展经营活动所必要准入资质.根据《软件产品管理 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9号))第十一条的相关 规定,软件产品登记的有用期为

5 年,有用期届满前能够请求延续. 经与公司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核实,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及时履 行证书续期手续的办理工作, 上述

5 项将到期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完 成续期不存在风险,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主办券商及律师认为:公司已经取得了目前所经营业 务所需的全部资质和认证,无特许经营业务,相关业务合法合规;

公 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不存在超越资质、经营范围的情况,不存在的相 应的法律风险;

公司已取得的认证、资质不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对 公司的持续经营不造成影响.

2、关于关联方. (1)请主办券商和律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 见: 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报告期关联交 易的必要性、定价原则及公允性、未来是否持续、对关联方是否存在 重大依赖、公司的独立性及解决措施等;

(2)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 计师核查以下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报告期 初至今, 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或变相 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情形,核查占用具体情况包括不限于占用主体、 发生时间、发生额、履行的决策程序、资金占用费或利息支付情况, 是否违反承诺以及规范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相关内容. 回复: 安钢自动化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 (1)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问题 ①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完整性 经核查,公司关联方的认定和披露符合《公司法》 、 《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已 进行全面、准确的披露;

公司不存在为规避披露关联交易将关联方非 关联化的情形. 综上,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未来的持续性 经核查, 公司的前身为成立于

20 世纪

70 年代的安钢集团计量控 制处,承担着安钢集团自动化及信息化建设、数据管理、检定校准及 自动化、信息化系统维护的职责.2005 年以后,随着安钢集团 三 步走 战略的成功实施以及产能达到千万吨规模,安钢集团也逐渐实 现了工艺装备大型化、控制系统自动化,但安钢集团自动化及信息化 系统分散管理的模式,造成公司出现了信息孤岛、应用孤岛以及流程 脱节等现象,给整个集团的经营管理和业绩提升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同时, 宝钢集团单独拆分信息化部门重组为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宝信软件)并实现借壳上市、实现宝信软件跨越式发展的历 程,为国内大型钢铁集团提供了一个 两化融合 的蓝本.为了根本 提升安钢集团的自动化及信息化管理水平, 安钢集团整合了原安钢集 团计量控制、信息化建设等部门,于2010 年成立了安钢集团自动化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主要人员全部来自于安钢集团计量控制及信息化建设等部 安钢自动化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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