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8-08-10 |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 1.信用记录的查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前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信用信息平台渠道进行查询. 2. 信用记录的查询使用: 2.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郑重提醒、明确告知:拟参加本项目的供 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当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 用信息平台渠道进行查询其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要参与 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 2.2 在提交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