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8-08-18
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证券经纪、银行经理、 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将名下金威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股份全部售出或转让,应立即将本 通函及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送交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证券 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 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 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OOD FELLOW RESOURCES HOLDINGS LIMITED 金威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9) 建议授出发行新股及 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 重选董事 及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星期二) 上午十一时正於香港干诺道中168- 200号信德中心西座33楼3310室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大会通告载於本通函第12至15页. 二零一二年年报随附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倘 阁下不欲出席股东周年 大会,务请 阁下尽快按照随附代表委任表格印列之指示填妥代表委任表格,并交回本 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8号 金钟汇中心26楼,惟无论如何必须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交回.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亲身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视情况而定) , 并於会上投票. * 仅供识别 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绪言

3 发行新股之一般授权

4 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

4 重选董事

4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5 责任声明

5 按点票方式表决

5 推荐意见

5 附录一 - 购回授权说明函件

7 附录二 - 建议重选连任之董事资料

10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11 1 於本通函及附录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星期二) 上 午十一时正於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西座33 楼3310室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大会通 告载於本通函第12至15页 「联系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之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或正式授权之委员会 「细则」 指 本公司细则 「本公司」 指 金威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获 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在联交所上市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之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一般授权」 指 建议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 载於该通告第4项普通决议案所载之形式配发、发行及 处理股份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即本通函付印前为确定本通 函所载之若干资料之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上市规则」 指 不时修订之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该通告」 指 载於本通函第12至15页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购回授权」 指 该通告第5项决议案所指之已提呈普通决议案

2 「购回建议」 指 建议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行使本公司权力,在购回 授权有效期间内购回最多达於购回授权通过当日本公 司已发行股本10%之股份 「购回规则」 指 上市规则内有关监管以联交所作为第一上市市场之公 司在联交所购回其本身证券之规则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股份 「购股权计划」 指 本公司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 「股东」 指 已发行股份之登记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收购守则」 指 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 指 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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