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8-08-18
此乃要件请即处理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之股票经纪或其他注 册证券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所有名下之天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 及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买方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 人,以便转交买方或承让人.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 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 承担任何责任.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8) 重选董事及发行证券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之建议召开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 ( 「股东周年大会」 ) 之通告载於本公司二零零五年年报第38页至第 43页,该年报连同本通函一并寄予本公司股东.本通函随附股东周年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无论 阁下能否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务请按照代表委任表格上所印列之指示填妥该表格并 尽早交回本公司之过户登记处秘书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28号金钟汇 中心26楼,惟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该表格须於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 小时前交回. 阁下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仍可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 会,并於会上投票.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 Produced by SNP Vite Limited CR06-03-002 C i C 目录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绪言

3 重选董事

3 发行证券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

5 股东周年大会

5 推荐建议

6 一般资料

6 附录一 - 拟膺选连任之董事

7 附录二 - 说明函件

10 C

1 C 释义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备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一日 (星期四) 上午 十时正假座香港湾仔谢斐道238号世纪香港酒店大 堂低座宴会厅V号套房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指 载於本公司二零零五年年报第38页至第43页内之股 东周年大会召开通告,该年报随本通函一并寄发 「组织章程细则」 指 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天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一间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 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股份代号:28) 「董事」 指 本公司之董事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日 (即本通函付印前为确定当中 所载若干资料之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571章)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20港元之股份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收购守则」 指 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 C

2 C 释义「认股权证」 指 本公司之非上市认股权证,附有权利可於二零零六 年六月二十三日或之前任何时间按每股股份2.25港元(可予调整)之初步认购价以现金认购最多78,800,000股新股份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 指 百分比 C

3 C 董事会函件(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8) 执行董事: 注册办事处: 李成伟 (主席兼代理董事总经理) 香港 黄清海 (副董事总经理) 湾仔 马申 骆克道333号 劳景v 中国网络中心 李志刚 27楼 非执行董事: 郑慕智 杨丽琛 独立非执行董事: 郑铸辉 吴继伟 魏华生 徐溯经 敬启者: 重选董事及发行证券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之建议绪言 本通函旨在向 阁下提供有关将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之资料:(i) 重选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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