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9-01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标准修订编制组 二一八年十一月 附件

3 项目名称: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修订 HJ/T 164-2004) 项目统一编号:2014-12 承担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环境保护部宣传 教育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河南省环 境监测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编制组主要成员:孙宗光、刘伟江、魏文侠、朱岗辉、陈亚男、金辉、 王海见、张军、曹军 环境标准研究所技术管理负责人:胡林林 生态环境监测司项目负责人:赵国华 i 目录1项目背景.

1 1.1 任务来源.1 1.2 编制过程.1

2 标准修订的必要性.2 2.1 相关环保工作的需要.2 2.2 现有标准在新形势下难以操作.3 2.3 现行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存在的问题.4

3 国内外相关内容研究.5 3.1 国内地下水环境监测现状.5 3.2 我国地下水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8 3.3 国外及台湾地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现状.8 3.4 国外地下水环境监测标准规范现状.13

4 标准制定的指导思想、编制原则和技术路线.16 4.1 指导思想.16 4.2 编制原则.16 4.3 标准修订的技术路线.17

5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19 5.1 适用范围.20 5.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5.3 术语和定义.21 5.4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布设.22 5.5 环境监测井建设与管理.27 5.6 地下水样品采集.28 5.7 样品管理.30 5.8 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31 5.9 监测数据处理.40 5.10 实验室分析及质量控制.40 5.11 资料整编.41 5.12 附录.41

6 对实施本标准的建议.42

7 参考文献.43

1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原环境保护部于

2014 年7月发布 《关于开展

2014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 知》 (环办函 〔2014〕

411 号) 文件, 下达了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修订 HJ/T 164- 2004) 标准修订任务,项目统一编号为 2014-12. 1.2 编制过程 原环境保护部于

2014 年7月发布 《关于开展

2014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实施工作 的通知》 (环办函〔2014〕411 号)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环境保 护部宣传教育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和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共同承担《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标准修订任务.

2014 年7月项目下达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与相关参加单位和有 关专家进行了联系,成立了标准修订编制组,完成了项目任务书和合同的填报签订.编制组 初步拟定了标准编制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讨论了在标准制订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按 照任务书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标准编制计划与任务分工.

2014 年10 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修订工作启动会.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轻 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组成员参 加会议.会议讨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提出的《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草稿,明确了标准 编制技术路线,并对编制工作进行了任务分工.

2015 年1月~12 月,各编制单位在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和实际工作基础上,完善了标准 相关部分内容,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会议意见和充分的调研基础上, 明确了标准修订的关键 技术点和主要内容,汇总整理后初步形成了《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草案) 、 《地下水 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开题论证报告.

2016 年11 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兰州组织《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草案) 、 《地 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开题论证报告专家咨询会,邀请原环保部监测司、各省市监测站等 专家对草案进行技术咨询.

2017 年7月,受环境监测司委托,原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组织召开了本标准的 开题专家论证会, 原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派员参加了会议. 论证委员会同意编制组提出的 开题论证报告, 一致通过标准开题. 并提出了 进一步明确标准适用范围, 细化与现行环保、 国土、水利有关标准体系的衔接配套;

继续加强深入研究国内外相关立法、标准情况的研究 分析;

加强对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等的梳理 等意见.编制组针对专家意见在标准文 本和编制说明中增加了相关内容.

2017 年7月~10 月, 根据专家论证会会议纪要, 对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草案)

2 进行完善,形成《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初稿,同时编制了《地下水环 境监测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017 年11 月~2018 年6月,在编制组内多次组织《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征求 意见稿)的审核工作,并征求了部分专家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8 年6月13 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召开了《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 稿)预审会,并征求了相关专家的修改意见.专家组一致认为提供的材料齐全,内容完整, 格式规范;

专家组提出文本需要按照 HJ

168 和HJ

565 要求进一步完善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根据专家意见, 编制组在文本编排格式、 文本结构等方面对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进行了修改 完善.

2018 年9月20 日, 受生态环境监测司委托, 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组织召开了 《地 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会,论证委员会同意编制组提出的征求意见 稿文本,一致通过技术审查.同时提出了

4 点修改意见:编制说明中进一步细化布点依据等 相关内容;

进一步梳理标准文本中规范性引用文件和术语;

加强与即将发布的《污染地块和 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等技术文件衔接;

按照《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 订技术导则》 (HJ 168-2010)和《环境保护标准编制出版技术指南》 (HJ 565-2010)对标准 文本和编制说明进行编辑性修改.编制组按照专家意见逐条进行了修改.

2 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2.1 相关环保工作的需要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2004)作为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掌握地下水 环境质量, 保护地下水水质和防治地下水污染的系统性规范性文件, 规定了地下水环境监测 点网的布设与采样、 样品管理、 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 实验室分析、 监测数据的处理与上报、 地下水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等工作的要求, 在实际监测工作中保证了监测数据具有准确性、 精 密性、代表性、可比性和完整性,为地下水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1.1 环保工作开展的情况 地下水既是不可或缺的自然资源, 也是重要的环境要素和生态支撑条件. 科学认识与全 面掌握地下水的污染变化特征,是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持续利用的重要依据, 是保障饮水安全、减轻和防治地下水有关的污染事故和生态问题的基础. 为了更好的保护地下水资源,国务院

2011 年10 月10 日批复了《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 规划(2011-2020 年) 》 ,依据规划的要求,2015 年要全面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地 下水环境监管体系首要任务就是大力发展地下水监测能力, 而环保部门在地下水监测方面的 基础非常薄弱,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位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需要首先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 体系.

2013 年6月17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15 号)明确规定: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及 其所属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经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认可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这就对采样程序、采样流程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2015 年4月2日,国务院印发了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十条) ,明确提出了由环 保部牵头 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化学物质监 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 . 2.1.2 解决环保问题的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环境形势发生了明显变化,地下 水污染的环境问题近年来也逐步凸现出来. 特别是以京津冀重点区域为代表的华北平原地区 及广大的西部地区,地下水污染事故频发.山东地下污水灌注、河北地下水饮用水污染、河 北地下水渗坑、 宁夏中卫地下水污染等事件给地下水的环境监管提出了迫切的需求. 国家领 导人对地下水问题多次亲自批示,在 两办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对地下水 污染事故的调研中, 多次提到了地下水环境监管技术标准的缺失. 因此制定能满足当前环境 管理需求的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标准迫在眉睫. 2.1.3 相关环保标准的需要 随着近年来我国各项环保法规的建立和标准规范的健全完善,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环 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体系. 其中在地表水和污水监测领域, 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监测分析方 法标准体系, 但是在地下水方面仍存在大量空白. 目前仅对污染场地及环境影响评价的地下 水监测点位设置等 制 定了 相关技术文件( 《 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 地下 水环境》(HJ610-2011) 、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 25.2-2014) 、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 25.3-2014) 、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HJ 25.4-2014) ) ;

对于常规地下水水质监 测和其他地下水环境调查等环境质量监测, 除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2004) 、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493-2009)外未有相关规定. 《地下水环境监测 技术规范》 (HJ/T 164-2004)作为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的系统性规范性文件,在地下水环境 监测技术规范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2.2 现有标准在新形势下难以操作 现行的《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2004)在内容上较侧重于模仿地表水监 测技术体系,关于点位设置偏重于区域尺度.在实际监测工作中,地下水环境监测在网络设 计、井位布设、洗井与采样、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的选取、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原始资料 的收集与整理等方面与地表水环境监测、 地下水水位水量监测均存在较大差异. 因此在此次 修订过程中,在进一步完善补充现有监测技术内容的同时,将《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中的地下水相关环境监测技术与地表水环境监测、 地下水水位水量监测区分开来, 使之更有 针对性,更有效地指导监测工作的开展. 随着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 监测技术方法的不断进步, 现有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中使用的地下水监测方法和仪器有的已不适用于现在的环境管理需要及样品代表性要求, 不 利于环境监测人员实际操作. 目前《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2004)颁布已有十余年,其部分内容与新 颁布实施的一些技术规范存在不一致的内容, 随着监测范围逐步扩大, 监测技术的逐步发展, 急需开展对该技术规范的修订工作, 为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有效的

4 技术支撑. 2.3 现行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存在的问题 随着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 污染调查监测工作的广泛开展和环境影响评价对地下水提出 的专项要求, 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 以及近年来国内外环境监测技术的 发展,现有的《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2004)涉及到的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 无法全面满足现阶段环境管理和环境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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