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8-08-26 |
十、投标地点: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工业园成宏路
68 号世永国际商务中心
3 栋2单元10 楼1001 号本项目开标室. 十
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炉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通讯地址:炉霍县秋日路
1 号邮编:626500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
电话:0836-7322233 传真:0836-732278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工业园成宏路
68 号世永国际商务中心
3 栋2单元
10 楼1001 号邮编:610063 联系人:帅女士 联系
电话:028-
86787271、13693437278 传真:028-86787271
2018 年9月14 日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预算:24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如有分包才使用)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24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 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 额不得调整;
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 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供应商 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8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 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 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 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 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 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 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 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 字确认;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确认;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 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 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 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 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 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
1、 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 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 商报价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 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 件按照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