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8-08-27

2 台12MW 发电机组, 在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老区原烧结厂原 料堆场(威远县连界镇先锋村一社,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04°29'

48.98 ,北纬: 29°44'

03.47 ) 异地新建发电机组能效提升项目, 主要建设 280t/h 的高温超压锅炉、 80MW 的高温超高压汽轮机和 85MW 的发电机各

1 台. 项目建成后, 可利用高炉煤气

26 万Nm3 (2.18*109 Nm3 ) ,可发电 6.72*108kW・h.本次仅对发电机组进行评价. 本项目改建前后内容对比表见表 1-1. 表1-1 本项目改建前后对比表 类别 改建前情况 改建后情况 备注 项目地理位置 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动 力老厂区 威远县连界镇先锋村一社 占地面积(m2 )

25000 18980.28 锅炉 2台75t/h的中温中压燃气 锅炉 1台280t/h的高温超压燃气锅炉 汽轮机 2台12MW的凝气式汽轮机 1台80MW的高温超高压汽轮机 主体工程发电机组 2台12MW的发电机组 1台85MW的发电机组 燃气输配 专用的高炉煤气输送管线 和煤气加压站 煤气输送管线和煤气加压站,本 次环评不对其进行评价 辅助工程供排水 循环供水、生产和消防供 水、30t/h一级反渗透+混床 制水系统;

设置中和池、高 位水池、 冷却塔等废水处理 设施 除盐水直接由成渝钒钛科技有限 公司除盐水站提供,建设输送管 网长200m,DN150,钢结构,地 面敷设,其余用水来自当地自来 水管网.设置冷却塔、冷却水收 集池、生产废水收集池、生活污 水预处理池、废水输送管道等废 水处理设施 产能 利用高炉煤气1.0*

109 Nm3 ,年可发电1.68*

108 kWh 利用高炉煤气2.06*109 Nm3 , 年可 发电6.72*108 kW・h 本项目建 成后,原 有项目停 用待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82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应开展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年修订)可知,第三

3 十一条 综合利用发电 中单层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含煤层气)发电项目均应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采用高炉煤气进行发电,因此,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内江市星明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及资料收 集,在完成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识别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环评技术导则 等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内江市星明能源有限公司发电机组能效提升环境影响报告 表》 ,现上报审批.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修正) 》 , 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同时根据国务院发[2005]40 号文《促进产业结 构调整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且项目所选设备亦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因此,本 项目属于允许类.

2018 年12 月24 日,威远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以川投资备[2018-511024-44-03-323610]JXQB-0374 号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见附件 1) .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三、规划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威远县连界镇先锋村一社,项目利用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老区原烧结 厂原料堆场进行建设,承包土地协议书见附件 5.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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