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8-09-02 |
一、本项目位于莒南县涝坡镇、县道、文疃镇、坊前镇、洙边镇、相沟镇全长约 445.
138 公里,
二、
三、四级公路标准,总投资额约 4.6 亿元,共设六个施工标 段.其中: 第一标段为:涝坡镇,总里程 97.075km,招标控制价为 9885.38 万元;
第二标段为:县道,总里程 27.63km,招标控制价为 6765.47 万元;
第三标段为:文疃镇,总里程 91.535km,招标控制价为 7943.27 万元;
第四标段为:坊前镇,总里程 87.834km,招标控制价为 6804.92 万元;
第五标段为:洙边镇,总里程 80.186km,招标控制价为 7284.31 万元;
第六标段为:相沟镇,总里程 60.878km,招标控制价为 7380.37 万元.
二、计划工期:2019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
三、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付 40%,后四年每年按照 15%付清,五年付完.
五、其他要求: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施工企业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向 三方(建设方、财政方、施工方)共同监管账户存入中标金额的 30%作为工程施 工资金.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莒南县农村公路 三年集中攻坚 专项行动建设工 程施工一期 编制时间:2018 年9月21 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位于莒南县涝坡镇、县道、文疃镇、坊前镇、洙边镇、相 沟镇全长约 445.138 公里,
二、
三、四级公路标准,总投资额约 4.6 亿元,共设六个施工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为:涝坡镇,总里程 97.075km,招标控制价为 9885.38 万元;
第二标段为:县道,总里程 27.63km,招标控制价为 6765.47 万元;
第三标段为: 文疃镇, 总里程 91.535km,招标控制价为 7943.27 万元;
第四标段为: 坊前镇, 总里程 87.834km,招标控制价为 6804.92 万元;
第五标段为: 洙边镇, 总里程 80.186km,招标控制价为 7284.31 万元;
第六标段为: 相沟镇, 总里程 60.878km,招标控制价为 7380.37 万元.
二、采购标的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数量:涝坡镇、县道、文疃镇、坊前镇、洙边镇、相 沟镇全长约 445.138 公里,
二、
三、四级公路标准. 预算安排:第一标段 9885.38 万元,第二标段 6765.47 万元,第 三标段 7943.27 万元,第四标段 6804.92 万元,第五标段 7284.31 万元,第六标段 7380.37 万元. 采购品目:采购品目代码(二级) :G02 其他工程施工.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项目的实施可以完善和优化莒南县农村公路路网结构, 提高公 路安全保障水平,缓解交通压力,改善村民出行条件,促进区域经济 社会快速发展.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 规范. (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2)《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3)《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4)《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6)《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7)《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8)《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10)《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11)《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 (1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3)《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4.1 质量:合格. 4.2 安全: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实施期间无安全生产事故. 4.3 环境:严格生态环境保护.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5.1 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 采购本国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5.2 价格扣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5.2.1 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2.2 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监狱企业产 品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2.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 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 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政策. 5.3 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财库[2004]185 号) 、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一期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8〕19 号)文件规定, 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时, 在技术、 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 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 件下,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 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应当优先于 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5.4 强制采购.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 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文件、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