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8-09-02 |
1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 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168)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愀哿辖灰姿邢薰局と鲜泄嬖虻13.10B条而做出. 兹载列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 若干报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刊登之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为境外子公司港币贷款提供担保公告》 ,仅 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张瑞祥 公司秘书 中国?青岛
2018 年 3月27日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的董事: 执行董事: 孙明波先生 (董事长) 、黄克兴先生、樊伟先生、于竹明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学政先生、于增彪先生、贲圣林先生、蒋敏先生 ―
2 ― ? ?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2018-005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为境外子公司港币贷款 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啤酒香港贸易有限公司("青啤香港")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港币35,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经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 准, 本公司及青啤香港于2017年4月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中 国银行青岛市分行")提交了《授信额度安排与切分申请书》,通过中国银行 青岛市分行以境内授信额度切分的方式,将公司在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的授 信额度切分35,000万元人民币给青啤香港使用,公司为该笔授信切分提供反 担保;
于2017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尔分行("首尔中行") 向青啤香港发放贷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8,253.42万元(港币原币33,800万元), 期限自2017年4月21日至2018年4月20日.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青啤香港即将到期银行贷款解决 方案,拟通过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内保外贷形式,由公司向中国银行青岛市 分行申请开立融资性借款保函,为青啤香港在首尔中行的港币贷款33,800万元,提供金额为港币35,000万元的融资性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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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被担保人情况 青啤香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啤酒销售和相关业务,注册地址: 香港干诺道西3号亿利商业大厦19楼.截至2017年12月31日,青啤香港资产总额 为人民币67,25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2,09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5,16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72%;
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19,989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45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提交一份《开立保函申请书》,申请由中国 银行青岛市分行向首尔中行开立融资性借款保函, 为青啤香港在首尔中行的港币 贷款33,800万,提供金额为港币35,000万元的融资性担保.即由公司为该笔港币 贷款提供融资担保.港币贷款期限为一年,具体期间以该申请书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