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8-09-02 |
3 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连云港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资本:暂定
4 亿元人民币
(四)股权结构: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49%股权 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持有 51%股权
(五)住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六)经营范围: 原油码头公司成立时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港口码头设施的 投资、建设(以工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原油码头公司成立后,在办理 原油码头经营相关港口经营许可证和危险货物操作附证等行政许可后, 经营范围 再行增加原油码头经营. 原油码头公司成立后首要任务是建设徐圩港区
30 万吨级原油泊位.徐圩港 区30 万吨级原油泊位位于徐圩港区东直立堤端部内侧六港池水域, 泊位长度
412 米,设计通过能力为 1,858.7 万吨/年,工程总投资估算为 82,333 万元,项目总 工期
24 个月. 目前,上述项目已经获取了安评、稳评、通航安全等批复,完成了工程可行 性研究报告、 节能评估报告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等评估报告的编制,环评报 告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正在更新和完善. 岸线已于
2018 年12 月下旬转报交通运 输部.2019 年度本项目计划完成岸线、用海和项目核准,力争获取环评批复.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9 年4月10 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设 立标的公司事项后, 公司与中石化储运公司签订了《连云港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 司合资协议书》.主要内容为:
4 甲方: 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资公司成立目的和主要工商登记信息
1、合资公司成立目的 甲方与乙方出资成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在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合资建设
30 万吨级原油接卸码头,并负责码头运营.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共享运营收益.
2、合资公司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存续时间为
30 年,存续期限 届满,若需要延期经营,甲乙双方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形式进行延期.
3、合资公司住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4、合资公司成立时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港口码头设施的投资、建设(以工 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 合资公司成立后, 由合资公司办理原油码头经营相关港口经营许可证和危险 货物操作附证等行政许可后,经营范围再行增加原油码头经营.
5、合资公司名称:连云港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定的公司 名称为准) .
(二)股东对合资公司的出资
1、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40000 万元人民币.
2、甲乙双方出资形式及金额 甲方以货币方式共计出资
20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乙方以货币方式 共计出资
19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甲方首期出资
1020 万元,于合资公 司注册登记后
1 个月内到位;
乙方首期出资
980 万元,于合资公司注册登记后
1 个月内到位.甲乙双方剩余出资,其中甲方出资
19380 万元,乙方出资
18620 万元, 于2022 年4月1日前根据徐圩港区
30 万吨级原油接卸码头项目建设进展 情况分期逐步到位.甲乙双方应当根据出资比例,同步实缴出资. 同时,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先期承担的徐圩港区
30 万吨级原油接卸码 头项目前期工作费用, 经审计确认后由合资公司承担.审计机构由甲方选择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