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8-09-03 |
二、把握 三权分置 重要内涵
(一)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民集体是土地集体所有权 的权利主体,对集体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 权利.在完善 三权分置 办法过程中,要充分维护农民集体 对承包地发包、调整、监督、收回等各项权能.农民集体有权 依法发包集体土地;
有权因自然灾害严重损毁等特殊情形依法 调整承包地;
有权对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使用承包地进行监督, 并采取措施防止和纠正长期抛荒、毁损土地、非法改变土地用 途等行为.承包农户转让土地承包权的,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 内进行,并经农民集体同意;
流转土地经营权的,须向农民集 体书面备案.集体土地被征收的,农民集体有权就征地补偿安 ―
5 ― 置方案等提出意见并依法获得补偿.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民 主议事机制,切实保障集体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 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 防止少数人私相授受, 谋取私利.
(二)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土地承包权人对承包土地依 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集体土地由作为本集体 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家庭承包,不论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 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取代农民家 庭的土地承包地位, 都不能非法剥夺和限制农户的土地承包权. 在完善 三权分置 办法过程中,要充分维护承包农户使用、 流转、抵押、退出承包地等各项权能.承包农户有权占有、使 用承包地,依法依规建设必要的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 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并获得收益;
有权通过转让、互换、出租(转包) 、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地并获得收益,任 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限制其流转土地;
有权依法依规就承 包土地经营权设定抵押、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具备条件的可 以因保护承包地获得相关补贴.承包土地被征收的,承包农户 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符合条件的有权获得社会保障费用等. 不得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 城落户的条件.
(三)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人对流转土地依 法享有在一定期限内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在完 ―
6 ― 善 三权分置 办法过程中,要依法维护经营主体从事农林业 生产所需的各项权利,使土地资源得到更有效合理的利用.经 营主体有权使用流转土地自主从事农林业生产经营并获得相应 收益,经承包农户同意,可依法依规改良土壤、提升地力,建 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并依照流转合同约定获得合理 补偿;
有权在流转合同到期后按照同等条件优先续租承包土地. 经营主体再流转土地经营权或依法依规设定抵押的,须经承包 农户或其委托代理人书面同意,并向农民集体书面备案.流转 土地被征收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应按照流转合同约定 确定其归属.承包农户流转出土地经营权的,不应妨碍经营主 体行使合法权利.加强对土地经营权的保护,引导土地经营权 流向种田能手和新型经营主体.鼓励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 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经营方式,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 有效途径.
(四)逐步完善 三权 关系.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是土 地承包权的前提,农户享有承包经营权是集体所有的具体实现 形式,在土地流转中,农户承包经营权派生出土地经营权.农 村土地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必须得到充分 体现和保障,不能虚置.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是农村基本经 营制度的基础,要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赋 予经营主体更有保障的土地经营权,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的关键,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