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8-09-09 |
2018 年11 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08 号) , 自2018 年11 月7日起至
2021 年11 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 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 系的债券利息.
六、各有关机构
1、发行人: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 法定代表人:李晋平 联系人:卫少敏 联系
电话:0355-5922346 传真:0355-5922346 邮政编码:046204
2、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6联系人:马琳 联系
电话:022-28451635 传真:022-28451629 邮政编码:300381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联系人:徐瑛 联系
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付息公告: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