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8-09-09 |
1 - 山西医科大学文件 山医大校〔2018〕93 号山西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山西医科大学公务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行政各部门, 各教辅单位、 重点科研单位, 各附属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晋教财〔2018〕40 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务用 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晋教财〔2018〕90 号)文件精神,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我校《公务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试行)》,经11 月2日校长办公会议和
11 月15 日党委常委会议 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
2 - 附件:山西医科大学公务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试行) 山西医科大学
2018 年11 月20 日-3-附件 山西医科大学公务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公务交通费的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 交通费用支出,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 见》(晋车改发〔2017〕1 号)、《山西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公务用 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晋教财〔2018〕40 号)和《山西省教育 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晋教财 〔2018〕90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公务交通费,主要是: 1. 车辆更新购置费, 主要用于学校在上级部门核定的公务车 辆编制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更新购置公务车辆的支出. 2. 车辆运行费,主要用于学校公务车辆发生的运行费用,包 括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 3. 司勤人员支出, 主要用于学校在编和外聘公务车辆驾驶员 的工资等各项支出,从学校人员经费中列支. 4. 公务交通补贴, 主要用于不再配备公务用车的校领导按照 每人每月
1625 元标准发放的交通补贴. -
4 - 5. 公务交通报销支出, 主要用于学校各类人员因办理公务赴 太原市六城区(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 区、 晋源区) 和晋中市榆次区发生的乘坐公交车、 城市轨道交通、 出租车、网约车(可以提供正规发票的)发生的交通费. 6. 其他相关支出(租用社会车辆),主要用于学校校区通勤 车、大型活动用车、定向公务保障补充用车等租赁社会车辆的支 出. 第三条 学校各类人员因公务需要在太原市六城区、晋中市 榆次区内发生的公务交通费用按本办法执行,公务出行应优先选 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格遵守公务车辆相关管理规定,厉行节 约.
第二章 经费使用管理 第四条 学校后勤保障处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普通公务 车辆的更新购置、车辆运行和其他相关支出(租用社会车辆)费 用的管理和报销.特种专业用车由各单位(部门)负责其车辆的 运行管理和经费报销. 第五条 保留的公务车辆运行费按每车不高于公务用车改 革前的标准实行单车定额预算管理,列入年度预算.其公务车辆 运行费在年度预算额度内据实报销.燃油费、维修费和保险费的 支出,应符合政府定点采购的相关要求. -
5 - 第六条 学校人事处负责按照规定为不再配备公务用车的 校领导发放交通补贴,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司勤人员的工资预算 和费用支出. 第七条 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公务 交通费用的管理和报销,包括:乘坐公交车、地铁、出租车、网 约车(可以提供正规发票的)等交通工具发生的实际费用,以及 因特殊公务需要租赁学校统一招标的社会车辆发生的实际费用. 第八条 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发生 的公务交通报销费用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在各单位(部门)年初 预算办公包干经费中核定报销额度,实行定额管理.各单位(部门)按照核定的预算额度执行,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提高预算额度 的,按照预算调整审批流程办理,无预算、超预算的公务交通费 用不得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