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8-09-20 |
要将复查情况形成书 面报告,于8月20日前报送设区市安监局. 3. 设区市安监部门抽查.设区市安监局要对辖区内所有涉 -
5 - 及液化气体装卸作业场所的企业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 患要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 对不能整改的隐患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各设区市安监局 要将本辖区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20日前 报送省安监局.请各设区市安监局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各 县(市、区)、化工园区(集中区)安监局及相关企业. 联系人:王峰,联系
电话:02583332435.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9日-6-(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印发 液化气体 易燃液体 剧毒液体 附件2 苏州市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场所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企业清单 填报单位: 市(区)安监局 填报日期: 序号 企业类型 (生产、使用、经营 带储存) 企业名称 装卸场所涉及(打√) 发现隐患数 整改隐患数 发现问题和 隐患数 约谈企业数 处罚企业数 罚款金额 (万元) 市(区) 整治涉及企业数 企业自查 县级安监部门复查 附件3 苏州市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场所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