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8-09-24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中住宅类项目(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 文保区改造除外) ;
酒店、写字楼等大型公建项目(高端产业 功能区除外) ;
高等教育不再校内扩建;
医院不再批准建立政 府办综合性. 生态涵养 发展区 城市发展 新区 城市功能 拓展区 禁止新建和扩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煤、燃油热力 生产. 禁止新建和扩建:制造业(中关村分园区除外,但需比照城市 功能拓展区的制造业管理措施执行)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业中的燃煤、燃油热力生产(清洁燃气无法到达区域除外) . 《北京 市新增 产业的 禁止和 限制目 录(2014 年版)》 全市执 行内容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信息披露和法律声明 行业专题报告・房地产
3 其次,在执行全市性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北京市四类功能区内各自限制相应的功能和产业,包括: 1)针对首都功能核心区的规定是禁止新建和扩建:农、林、牧、渔业;
制造业;
建筑业;
批发市场;
营业面积在
1 万平 以上的零售商业设施;
仓储业;
邮政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中住宅类项目(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文保区改造除外) ;
酒店、写字楼等大型公建项目(高端产业功能区除外) ;
高等教育不再校内扩建;
医院不再批准建立政府办综合性. 我们认为,北京功能核心区对农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市场高等教育、邮政仓储和零售商业等进行全面限制,将有利 于提升该区域产业走向高端化,提升容积率和推升该区域地块价值;
除保障房以外功能核心区不开发新的住宅,将缓解该 区域居住和交通拥挤状况,提升外围区域的住宅需求和价格. 2)针对城市功能拓展区的规定是禁止新建和扩建:燃煤、燃油热力生产、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东、西、北四环路和南三 环路以内,禁止新设立营业面积在
1 万平以上的零售商业设施;
东、西、北五环路和南四环路以内的酒店、写字楼、展览 类设施等大型项目(高端产业功能区除外) ;
五环路以内,不再批准建立政府办综合性医疗机构. 我们认为,北京城市功能拓展区对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