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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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济南市教育局济教安函〔2019〕14 号 济南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 五一 假期及夏季消防、 交通和防汛等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体(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民办院校、机关各处室: 五一 节即将来临,同时,自6月份起,我市也将进入雨季 主汛期,为切实做好放假期间及夏季消防、道路交通和防汛等学校 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市开展消防、 交通和防汛等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消防、交通和防汛等各项安全工作 近期,省、市先后多次召开安全会议、下发文件通知,对抓好 夏季消防、道路交通和防汛等各项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区县 教体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夏季消防、 防汛工作面临的严峻 形势,结合前期开展的学校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学生宿舍消防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校园地质灾害排查整治以及做好

2019 年汛期 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以防交通事故、防大火、防大汛、抗大 洪、抢大险、救大灾为目标要求,切实加强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的组织协调,同步推进安全自查、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治工作 -

2 - 中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夏季安全稳定.

二、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工作以 全面检查、 突出重点、强化责任、 完善措施 为目标,分学校自查、区县复查和市级抽查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校自查(即日起至

5 月10 日) .各区县教体局、各级 各类学校都要开展夏季消防、道路交通和防汛工作自查.自查的主 要内容是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值守制度、岗位责任、设施设备、 抢险准备等各个方面和环节.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 行整改,确保汛前整改到位.

(二)区县教体局复查(5 月13 日至

24 日) .区县教体局对 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的夏季消防、道路交通、防汛安全和应急管理 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发现问题与隐患的整改情况等,进行复查.各 区县教体局复查报告、 直属学校、 民办高校的自查报告和整改情况, 务必于

5 月24 日前以书面材料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备案.

(三)市教育局抽查(即日起至

5 月31 日) .市教育局将会同 相关部门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夏季消防、道路交通、防汛安全和 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自查发现问题与隐患的整改情况等进行重 点抽查.

三、结合季节特点,明确检查内容

(一)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 三防 建设 落实情况:是否建立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 系;

是否配备门卫、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出入校园 -

3 - 登记制度;

寄宿制学校是否落实领导带班、值班人员

24 小时校园 巡查制度;

是否配齐警棍、钢叉等防范器材;

监控是否达到校园重 点部位全覆盖并有记录;

重点、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措施是否落 实.

(二)贯彻落实 一岗双责 情况.是否按照教育部《中小学 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要求,逐级分解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安 全职责;

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安全队伍并定期召开安 全工作专题会议;

是否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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