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8-10-01 |
7 ― 材料. 第十七条 由区(市)县人社部门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初 审,并在二月底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汇总报送市人社局. 第十八条 市人社局汇总收集申请材料后, 报请市人才办会 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国税 局、市地税局等部门进行复核. 第十九条 经复核合格的享受优惠政策事项须经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结束后由市人社局报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 组审议确定.
第五章 经费保障 第二十条 市本级和区(市)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保障成都 市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十一条 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奖励、 专业技术职称提升 奖励、引进人才和企业引才奖励和补贴由市和区(市)县财政共 同承担.
第六章 经费发放 第二十二条 获得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的,由所在区(市)县 人社部门按照核准的补贴标准,在批准次月起按年度拨付给企 业,由企业负责发放给本人;
获得引进人才奖励和专业技术职称 提升奖励的,由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按照核准的补贴标准, 在批准次月拨付给企业,由企业负责发放给本人. ―
8 ― 第二十三条 获得企业引才奖励和补贴的,由所在区(市) 县人社部门按照核准的补贴和奖励标准, 在批准次月一次性拨付 给企业.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企业是引进和培育专业技术人才的主体, 自 主引进、培育和使用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与人才形成的劳 动关系受法律法规保护,政府部门不干涉企业内部人事管理活 动. 第二十五条 企业和人才在申请补贴和奖励时应当提交真 实有效的材料和凭证.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记入本市法人和个人 信用系统,5 年内不得申报享受有关人才优惠政策.由市人社局 督促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终止发放补贴和追回已领取的补贴 和奖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企业为非本单位人才申请的;
2.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套取补贴和奖励的;
3.有行贿、受贿或索贿情形的;
4.有其他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 第二十六条 负责资金管理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 滥用职 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市财政、监察等部门按照有关规 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部 门和企业冒领、 截留、 挪用、 挤占补贴和奖励资金的, 由市财政、 ―
9 ― 审计、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做出处理.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应及时书面报告所 在区(市)县人社部门,终止安家补贴发放. 1.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
2.与企业失去联系
30 日以上的;
3.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
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 年.我市之前文件规定与本办法相同的政策,按就高原则不重复 享受. 附件: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 ―
10 ― 附件 A 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菲 尔兹奖获得者;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中国科学院院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国家 万人计划 杰出人才人选;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 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 年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