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8-10-06 |
2 出席委员 : 陈淑庄议员(主席) 何君尧议员, JP (副主席) 涂谨申议员 梁耀忠议员 张宇人议员, GBS, JP 林健锋议员, GBS, JP 黄定光议员, SBS, JP 陈克勤议员, BBS, JP 梁国雄议员 何俊贤议员, BBS 易志明议员, JP 胡志伟议员, MH 马逢国议员, SBS, JP 莫乃光议员, JP 陈志全议员 陈恒镔议员, JP 梁继昌议员 麦美娟议员 , BBS, JP 郭伟强议员 郭荣铿议员 张超雄议员 葛佩帆议员 , JP 廖长江议员, SBS, JP 蒋丽芸议员, JP 卢伟国议员, SBS, MH, JP -
2 - 尹兆坚议员 朱凯f议员 邵家辉议员 柯创盛议员, MH 许智o议员 邝俊宇议员 罗冠聪议员 姚松炎议员 缺席委员 : 梁美芬议员, SBS, JP 谢伟俊议员, JP 梁志祥议员 , BBS, MH, JP 黄碧云议员 何启明议员 刘业强议员 , MH, JP 出席公职人员 : 议程第 IV 项 环境局副局长 陆恭蕙女士, JP 环境保护署副署长(1) 谢展寰先生, JP 环境保护署副署长(4) 吴文杰先生 环境保护署 助理署长(环保法规管理) 王德威先生, JP 环境保护署 助理署长(废物管理政策) 黎耀基先生 规划署 总城市规划师/中央执行管制及检控 卓巧坤女士 -
3 - 地政总署 首席地政主任/土 地管制及契约执行 (土地管制及契约执行组) 梁t兴先生 议程第 V 项 环境局副局长 陆恭蕙女士, JP 环境保护署副署长(3) 张赵凯渝女士, JP 环境保护署 助理署长(空气质素政策) 莫伟全先生, JP 环境保护署 首席环境保护主任(流动污染源) 何德贤先生 列席秘书 : 总议会秘书(1)1 石逸琪女士 列席职员 : 助理法律顾问
7 卢咏仪小姐 高级议会秘书(1)1 卢慧欣女士 议会事务助理(1)1 潘耀敏小姐 I.
通过会议纪要 ( 立法会CB(1)210/ 16-17号文件 ??
2016 年10 月24 日会 议的纪要)
2016 年10 月24 日会议的纪要获确认通过. 经办人/部门 -
4 - II. 自 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2. 委员察悉自上次会议后没有发出任何文件. I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 立法会CB(1)295/ 16-17(01)号文件 ?? 跟进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CB(1)295/ 16-17(02)号文件 ?? 待议事项一览表) 3. 委员同意,订於
2017 年1月23 日(星期一) 举行的下次例会将提前於下午
2 时开始,届时会讨 论以下事项: (a) 环境局局长就行政长官
2017 年施政报 告作出简报;
及(b) 落实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的最新进展. IV. 打击非法堆填及弃置拆建废物的行动进展 ( 立法会CB(1)295/ 16-17(03)号文件 ?? 政府当局就 打击非法 堆填及非法弃置拆建废物的工作 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1)295/ 16-17(04)号文件 ?? 立法会秘书处就 非法 堆填及弃置拆建废物的管制 拟备的资料简介 立法会CB(1)295/ 16-17(05)号文件 ?? 元朗区议会议员李月民先生提交的意见书(只备中文本) 经办人/部门 -
5 - 立法会CB(1)319/ 16-17(01)号文件 ?? 元朗区议会议员李月民先生提交的进一步意见书(只 备中文本) 立法会CB(1)319/ 16-17(02)号文件 ?? 土地正义联盟、本土研 究社、守护 大屿联盟、 长春 社、香 港观鸟会、 创建香港及绿色力量提交的联署意见书(只 备中文本) 立法会CB(1)319/ 16-17(03)号文件 ?? 嘉道理农场暨植物园公司提交的意见书(只 备英文本) 立法会CB(1)319/ 16-17(04)号文件 ?? 创建香港提交的意见书(只备英文本)) 政府当局的简介 4. 环境局副局长表明,政府当局有决心应对非法堆填及非法弃置拆建废物的问题,并会强化措 施,打击该等问题.她亦表示,环境局及发展局已 展开高层讨论,探讨在处理该等问题方面如何加强 跨部门协调工作. 讨论 现行规管制度的弱点 5. 梁耀忠议员批评,对於在政府与私人土地非法堆填的活动,现行规管制度有不足之处.他认 为政府当局务须采取严厉的行动,处理现有非法堆 填个案及防止新个案出现.对於负责的政府部门不 能彻底解决许多存在已久的非法堆填个案,例如在 天水围嘉湖山庄附近及在屯门青砖围堆积泥头的个案,尹兆坚议员表示失望. 6. 邝俊宇议员认为,现有规管制度涉及不同条例及跨越不同政府部门的职权围,如有关的部 经办人/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