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8-10-10
税务局 印花税署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5 号 税务大楼

3 楼 印花税署专用 电话号码:

2594 3202 传真号码:

2519 9025

网址: www.

ird.gov.hk 电邮: [email protected] 请选择第一部或第二部 - 第一部: 印花税豁免 住宅物业及非住宅物业 委任受托人之提名书 (请夹附证明文件,例如信托声明书以支持此豁免申请.) 住宅物业 为近亲(父母、配偶、子女、兄弟或姊妹)作出之提名书,而於提名书的日期,该近亲是代表自己行事及并非任何 其他香港住宅物业的实益拥有人 (请夹附证明文件,例如出生证明书或结婚证书,及声明表格 IRSD131(C)以支持此豁免申请.) 第二部: 印花税 为其他人士作出之提名书 (印花税将於完成物业估价后方作评定.) 申请以第

2 标准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 是(请注明理由及提交被提名人的法定声明连同证明文件,并填写表格 IRSD118,如适用) 否 申请豁免额外印花税 是(请注明理由及提交证明文件,并填写表格 IRSD118,如适用) 否 申请豁免买家印花税 是(请注明理由及提交被提名人的法定声明连同证明文件,并填写表格 IRSD118,如适用) 否 第三部:文书资料 1. 文书签署日期 (日/月/年): / / 2. 先前应缴印花税买卖协议的文书编号 : 3. 提名书涉及的物业权益: 100% 50% 其他 _____% 第四部:提名人资料 1. 提名人人数: 提名人

1 提名人

2 2. 姓名: 3. 证件资料: 香港身分证号码 ( ) ( ) 护照号码 (如没有香港 身分证) 商业登记号码 其他公司号码 (如没有 商业登记号码) 公司成立地点 香港 香港以外 香港 香港以外 4. 通讯地址: 与提名人

1 相同 其他: 裁定申请 - 不动产提名书 (请夹附文书正本) IRSD115(C) (9/2018) 第1页第五部:被提名者资料 1. 被提名者人数: 被提名者

1 被提名者

2 2. 姓名: 3. 证件资料: 香港身分证号码 ( ) ( ) 护照号码 (如没有香港 身分证) 商业登记号码 其他公司号码 (如没有 商业登记号码) 公司成立地点 香港 香港以外 香港 香港以外 4. 通讯地址: 物业地址 其他: 物业地址 与被提名者

1 相同 其他: 5. 被提名业权(注1): 全部业权 联名业权 共有业权______% 联名业权 共有业权______% 第六部: 应缴印花税(如适用) 从价印花税 (应缴税款:元) 缴款分配: 提名人 % 被提名者 % 其他 % 额外印花税 (应缴税款:元) 缴款分配: 提名人 % 被提名者 % 其他 % 买家印花税 (应缴税款:元) 第七部: 裁定费$50 缴款分配: 提名人 % 被提名者 % 其他 % 第八部: 申请人声明 本人谨此声明,就本人所知,本申请表内所载的资料,全属正确,而且是资料的全部. 签署: 日期: / / 姓名: 身分: 提名人 被提名者 法律代表 物业代理 其他 第九部: 律师行资料 (如适用): 商业登记及分行号码: 联络档号: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请 ?适用者 附注 1. 共有业权的百分比总数须等於「文书资料」中第

3 项的「提名书涉及的物业权益」. 2. 如空格不敷应用, 请另页详列其他资料. 3. 请以划线支票支付款项及注明支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1. 就本表格要求及於本局处理你的申请的过程中提供个人资料属自愿性质.然而,如你未能提供充分资料,本局可能无法办理你 的申请. 2. 本局会把你提供的资料,用於施行本局专责执行的法例.本局可能在法律授权或准许下,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法定机构包括差饷 物业估价署,及其他第三方披露/转移部分或全部资料. 3. 你有权要求查阅及改正你的个人资料.有关要求应向印花税署总监提出,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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