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8-10-18 |
1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 年7月19 日,费县永跃板材厂年产 1.1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在费县永跃板材厂会议室召开 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 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费县永跃板材厂年产 1.1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位于临沂市费县探沂镇高家岭村,项目占地面积 4800m2 .项目计划总投资
15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15 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
180 万元,其中环保 投资 18.0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 10%.
2017 年9月委托河北欣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 《费县永跃板材厂年产 1.1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7 年10 月9日取得费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费县永跃板材厂年产 1.1 万立方米胶 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费环管字[2017]420 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682 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 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的要求,2018 年6月费县永跃板材厂委托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 司进行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派出专业的技术 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察,结合现场勘察情况,根据《费县永跃板材厂年产 1.1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费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费县永跃板材厂年产 1.1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费环管字[2017]420 号)、国家有关的环保标准、技术规范,确定该项目验收范围为 年产 1.1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二、项目变更情况 验收期间,项目较环评及环评批复无变化: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 (环办[2015]52 号)和《关 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环评函[2012]27 号) ,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项目, 符合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本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外运堆肥,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涂胶和热压工序产生的甲醛, 锯边工序产生的粉尘, 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粉尘、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锯边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除尘器处理经一根 15m 高H2 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工序产生的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一根 15m 高H3 排气 筒排放.热压、涂胶工序产生的甲醛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光氧催化设备处理,经一根 15m 高H1 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甲醛.采取安装风机、车间通 风等措施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是锯边机、涂胶机、砂光机等设备的运转产生的噪声.采取设备减振、车间 隔声等措施.
(四)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产过程中使用空脲醛 胶桶;
以及职工生活垃圾.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