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8-10-18 |
空脲醛胶 桶由供应厂家回收循环使用;
职工生活垃圾经过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脲醛胶渣. 设置危废暂存间, 企业委托山东尚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费县永跃板材厂委托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编制的 《费县永跃板材厂年产 1.1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检测报告表明,验收 检测期间:
1、工况调查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运行正常,实际运行负荷分别达到设计生产负荷的 75%以上,符合验收 监测的条件,验收监测期间的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
2、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本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外运堆肥,不外排.
3、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 费县永跃板材厂年产 1.1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锯边工序 H2 排气筒 4#检测孔 (出口) 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为 8.9mg/m3 ,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3) 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热压、涂胶工序 H1 排气筒 2#检测孔(出口) ,甲醛平均排放浓度为 3.23mg/m3 ,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费县永跃板材厂年产 1.1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最大值为 0.260mg/m3 , 无组织甲醛最大值为 0.073mg/m3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 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4、噪声:验收监测期间,费县永跃板材厂年产 1.1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的昼间噪声最高值为 56.8dB(A) ,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 标准.
5、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产过程 中使用空脲醛胶桶;
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空脲醛胶桶由供应厂家回收循环使用;
职工生活垃圾经过集 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固废暂存间采取防渗措施.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脲醛胶渣. 设置危废暂存间,企业委托山东省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 置.
6、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所在地理区域无敏感保护目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费县永跃板材厂年产 1.1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 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基本可行,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厂区整改完成后, 可通过验收.
六、整改要求和建议
1、加强管理,补充完善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记录,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外排污染 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2、制定环保管理专员,制定污染物检测计划,委托有相应监测能力的单位开展定期监测.
3、危险废物及时收集,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合理分区,照明灯需要更换为防爆灯,完 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设置磅秤、台账,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双人双锁,做好防雨,对危险废物的 暂存和处置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
4、完善污染物排污口建设,及时封闭采样口,完善相关标识,建设永久性采用平台,倾斜角度不 大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