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8-10-23 |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 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 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Industrial Park Heshun Electric Co., Ltd.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
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 行股票的法律效力, 仅供预先披露之用. 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 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号楼)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1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1,4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0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5,52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姚建华及关联股东秦勇承诺: 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2、本公司股东杜军承诺: 本人持有的公司
2009 年12 月新增股份,自2009 年12 月23 日(新增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除上述新增股份,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公司股东肖岷、褚晟、陈汝龙、汤玉明、刘海云、王强、王海冠、蒋小 波、吴祥兴、杨耕、顾福元、金伟、黄金梅、曹勇、蒋为民和孙义学承诺: 本人 持有的公司
2009 年10 月新增股份,自2009 年10 月27 日(新增股份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2 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4、除姚建华、秦勇和杜军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肖岷、 褚晟、吴祥兴、汤玉明、陈汝龙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年内不进行转让;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