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8-10-25

2019 年5月14 日-5 月25 日在弥渡县人民政府进行第一次 环评信息公示,于2019 年6月4日-6 月17 日在项目区域进行第二次环评信息 公示,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项目委托普洱恒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该监测单位于

2019 年5月29 日~5月31 日对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进行现状监测,于2019 年5月27 日~6 月2日对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于2019 年5月27 日~28 日对声环境质量 现状进行监测. 经我公司人员对建设项目场址及周边区域进行了调查和踏勘,在收集了相 关资料的基础上,按相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及技术导则,编制完成了《弥渡县牛 街乡牛街正大

1100 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供建设单 位上报环保部门审查后,作为日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依据.

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项目采用集约化畜禽养殖方式进行生猪养殖,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3 年版)》,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一项 农林业 中第

5 条 畜禽标 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

3 项目已于

2018 年3月26 日取得了弥渡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弥渡县牛街乡 牛街正大

1100 标准化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弥发改农经备 案[2018]869 号),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产业政策要求.

2、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可知,大理州弥渡县省级层面集中连片重 点开发区域,不属于禁止开发区,本项目主要进行生猪养殖,属于农产品生产, 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相符. 根据《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可知,弥渡县位于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中的 Ⅱ1-1(大理、楚雄山原盆地城镇与农业生态功能区),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为保护农田生态环境、控制化肥和农药的施用,发展生态旅游,维护本区的自 然生态景观和地质遗产.本项目位于弥渡县牛街乡野播村,用地类型为一般耕 地,项目设计在厂区四周进行绿化,绿化面积约为 3200m2 ,绿化率 24.6%,可 减轻因工程实施带来的影响较小,则本项目与《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中相关 规定无制约因素,与之相符. 项目不属于划定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 心区及缓冲区, 不属于城市和城镇居民区, 不属于弥渡县划定的禁止养殖区域. 因此, 本项目符合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自2014 年1月1日起施行) 的相关规划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自2015 年4月24 日修订) 的相关规划要求.

3、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选址符合弥渡县《弥渡县城乡总体规划》、 《大理州生态建设保护 十 三五 规划》 《弥渡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实施方案》以及《畜禽养殖业污染防 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相关要求,该厂址有较好的区位优势,厂区平 面布置较为合理,评价综合分析后认为,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选址可行.、 针对以上几点,本评价对其进行分析,具体见下表: 表1.3.4-1 项目厂址选择合理性论证 有关选址的具体规定与要求 本项目选址实际情况 符合性分析

1、 禁止城市和城镇居民区, 包括文教科 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 本项目地处农村 符合

4 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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