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8-10-27 |
第二章 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程序 第十三条 扣押%冻结涉案款物 应当报经检察长 批准 由两名以上检察人员执行$ 第十四条 在现场勘查%搜查%拘留%逮捕过程中发 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 非法持有的违禁品 可能属于违法所得的款项 应当扣 押(与案件无关的 不得扣押#不能立即查明是否与案件 有关的可疑款物 可以先行扣押并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一 条审查处理# 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到案时随身携带的物品的 按 照前款规定办理#对于与案件无关的个人用品 逐件登 记 随人移交或者退还其家属# 第十五条 需要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不在本辖区 的 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及本规 定 持相关法律文书及简要案情等材料 商请被扣押%冻 结款物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协助执行 被请求的人民检 察院应当协助执行# 被请求协助的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 可以向办理案 件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应当逐 级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协商(必要时 报请共同的 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 第十六条 对于扣押的款物 检察人员应当会同在 场见证人和被扣押款物持有人查点清楚 经拍照或者录 像后予以扣押 并当场开列扣押清单一式四份 注明扣 押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颜色%新旧程度% 包装等主要特征 由检察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 者盖章#持有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在场的 应当在清 单上注明# 扣押%冻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股票%债券%基金% 权证%期货%仓单%黄金等 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或者其 近亲属有权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 出售# 第十七条 对于应当扣押但不便提取或者不必提 取的不动产%生产设备或者其他财物 应当扣押其权利 证书 经拍照或者录像后原地封存 或者交持有人或者 其近亲属保管 并开列扣押原地封存清单一式四份 注明相关物品的详细地址和相关特征 同时注明已经拍 照或者录像以及其权利证书已被扣押 由检察人员%见 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 启封时应当有见证人%持 有人在场并签名或者盖章#持有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 不在场的 应当在清单上注明# 被扣押的财物交持有人或者其近亲属保管的 检察 人员应当书面告知保管人对被扣押的财物必须妥善保 管 不得转移%变卖%毁损%出租%抵押%赠予等# 第十八条 办案部门扣押%冻结下列款物 应当进 行相应的处理) *一+扣押外币!金银珠宝!文物!字画以及其他不易 辨别真伪的贵重物品 应当开列清单注明特征经拍照或 者录像后当场密封 由检察人员!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 持有人在密封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根据办案需要及时 委托具有资质的部门出具鉴定报告$启封时应当有见证 人或者持有人在场并签名或者盖章( *二+对存折!存单!信用卡!股票!债券!基金!权证! 期货!其他有价证券以及具有一定特征能够证明案情的 现金或者实物 应当注明特征!编号!种类!面值!张数! 金额等 经拍照或者录像后作为实物进行封存 由检察 人员!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在密封材料上签名或 者盖章 并且冻结相应的账户$启封时应当有见证人或 者持有人在场并签名或者盖章( *三+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优盘!移动硬盘 等磁质!电子存储介质 应当注明案由!内容!规格!类别!应用长度!文件格式!制作或者提取时间!制作人或 者提取人等( *四+对易损毁!灭失!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 的物品 应当采取笔录!绘图!拍照!录像等方法加以保 全后进行封存( *五+ 按照本规定第十七条原地封存或者交持有人 或者其近亲属保管的财物 应当将扣押决定书复印件送 达当地不动产或者生产设备等财物的登记! 管理部门 告知其在解除扣押之前 禁止办理出售!转让!抵押等( *六+对单位的涉密电子设备!文件等物品 应当在 拍照或者录像后当场密封 由检察人员!见证人!单位有 关负责人在密封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启封时应当有见 证人!单位有关负责人在场并签名或者盖章$ 对于有关人员拒绝按照前款有关规定签名或者盖 章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相关文书上注明$ 第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用违法所得与合法收入 共同购置的不可分割的财产 可以先行扣押!冻结 并按 照本规定第二十一条审查处理$ 对无法分开退还的财 产 应当在案件办结后予以拍卖!变卖 对不属于违法所 得的部分予以退还$ 第二十条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后 其亲友受 犯罪嫌疑人委托或者主动代为向检察机关上交或退赔 涉案款物的 参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办理 由检 察人员!代为上交款物人员!见证人在扣押清单上签名 或者盖章$ 代为上交款物人员应当在清单上注明系受犯罪嫌 疑人委托或者主动代替犯罪嫌疑人上交或者退赔$ 第二十一条 对扣押!冻结的款物 办案部门应当 及时进行审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 应当在三日 内作出解除或者退还决定 并通知有关当事人或者其近 亲属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发现 侦查部门有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情形的 可以 依法提出纠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