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8-10-31

342 套,二期约

978 套(以实际公布数字为准,具体房号另行公布).

三、 户型

5 /

27 a、105 O四房两厅两卫 (竖厅) b、105 O 3+1 房两厅两卫 (横厅) c、89 O三房两厅两卫(竖厅) d、89 O 2+1 房两厅两卫(横厅)

6 /

27 e、81 O三房两厅一卫 备注:以上户型的具体情况由开发企业负责解释.

四、 销售价格 1.人才住房销售价格为

9800 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 2.人才住房可由购房人自行装修;

也可由购房人在开发商备选的装修方案中选择装修标 准,具体装修标准不高于

1960 元/平方米,且以自愿方式签订装修合同.

五、 预交付时间 人才住房一期预计于

2019 年4月底交楼;

二期预计于

2019 年7月底交楼.

六、 销售对象及相关要求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佛 府办函〔2017〕190 号)、《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佛山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的通知》 (顺府办发 〔2017〕

32 号) 、 《顺德区高层次产业人才确认办法》(顺民社发[2016]198 号)、《顺德区医疗卫生系统高 层次卫生人才确认办法》(顺卫〔2017〕15 号)、《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安居办法》(顺府办 发[2016]95 号)、《顺德区实施高层次人才安居工程的意见》(顺府办发[2017]66 号)等政

7 /

27 策确定销售对象如下:

(一)区外人才 1. 符合佛山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 在本市拥有不多于一套(含一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

2.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以上条件;

3.

2012 年之后与顺德区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高校、科研机构(即战略合作机构) 等单位工作的人才,以合作协议书为准;

4. 区政府确定的其他单位并符合其相关条件的人才.

(二)区内人才 1. 符合佛山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 在本市拥有不多于一套(含一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

2. 经顺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为高层次人才;

3. 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我区享受过政府购房优惠政策的.

(三)区重点招商项目 在与顺德区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的重点招商项目单位工作的, 符合协议条件要求的人才.

七、 申购报名时间: 区外人才:2017 年8月16 日至

2017 年9月4日(逾期提交视为放弃申购资格) 区内人才:2017 年8月16 日至

2017 年8月28 日(逾期提交视为放弃申购资格)

八、 申购流程:

(一)区外人才 1. 申购人到所在单位领取申购表(附件 1-1),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根据计 分办法(表1)进行个人打分.填写完毕后,申购人将申购表与其他必要申请材料(附件 2-1) 一并提交人才所在单位审核;

2. 人才所在单位对申购人递交的申购表和其他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然后根据计 分办法对申购人的打分进行核实并填写核实后分值和计算总得分,填写单位意见并确认盖章 后,按照各申购人的分值高低制定各单位的轮候名册(同分值申请人由人才所在单位决定先 后顺序)并在公开网站公示

3 天;

3. 公示完毕后人才单位将轮候名册、各人才申购表、公示证明文件以及其他报名材料的 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提交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安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区人才安居公司 ) 进行报名,其中申购表电子版及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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