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8-11-11 |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 意向性、初步 的约定, 双方在框架协议书签署之日后还需进行谈判并签署各个子项目的合作协 议.框架协议书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同时协议履行还存 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框架协议书只是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的合作方式和投资金额存在 不确定性.本次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及环卫收运项目合计总投资估算为 11.1 亿 元人民币,框架协议所签订的金额与实际投入金额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以项目申 请核准报告为准.
3、本公告所述项目需要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公司,公司将根据涉及金额 大小,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该合同 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二、合同项目介绍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 的基础上,于2016 年10 月19 日签订了《枣庄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及城乡垃圾收 运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 ,协议商定由乙方以 BOT 特许经营方式投资建设枣庄市 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及以 PPP 方式投资运营城乡收运一体化项目事宜.
三、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盛运环保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股 票简称"盛运环保" 股票代码"300090" ) ,注册地址:安徽省桐城经济技术开 发区新东环路,注册资本:1,319,952,922.00 元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餐厨 及污泥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废及医废焚烧处理工程、土壤 污染修复工程、飞灰处理工程、 城市污水处理及垃圾渗透液治理工程项目投资 的总承包、技术咨询、设计、运营管理;
干法尾气处理系统、脱硫、脱硝、脱汞、 及各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
各类工程新型输送机械设 备(带式、矿用、链板、螺旋、斗提、移动、大倾角、管状、气垫输送机及除渣 给料机)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
有机物处理(不含危险品)工程项目总承 包;
技术与设备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国家禁止、限制类除外) ;
自有房屋及设 备租赁(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双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发生的购销金额 乙方与甲方合作,设立全资子公司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投资 3.6 亿 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
2015 年3月获得核准,目前即将投产发电.
4、履约能力分析: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 力.
5、关联关系: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项目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