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8-11-12 |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 )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5 年12 月22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发起设立山东智慧城市 PPP 发展基金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实现公司由工程公司向城市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运营商的战略转型, 由传 统的单一工程业务模式向PPP业务模式拓展,公司拟参股发起山东智慧城市PPP 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 ,基本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山东智慧城市 PPP 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基金规模: 人民币
80 亿元,其中易华录利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4 亿元, 占5%,作为有限合伙人;
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出资
5 亿元,占6.25%,作为 有限合伙人;
山东易华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1 亿元,占1.25%,作为普通合 伙人;
农银汇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10 亿元,占12.5%,作为有限 合伙人;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出资
20 亿元,占25%,作为有限合伙人;
上海 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15 亿元,占18.75%,作为有限合伙人;
万家共赢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10 亿元,占12. 5%,作为有限合伙人;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出资
15 亿元,占18.75%,作为有限合伙人. 投资范围:凡是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已纳入山东省各 级PPP 项目库的项目,均可纳入投资范围,包括能源、交通运输、物流设施、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 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项目;
以及通过 PPP 模式进行改造的已建成的 基础设施或已有的公共服务项目,及按照协议的约定比例对其他领域的投资,投 资咨询及管理服务业务.
(二)审议程序 201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 股发起设立山东智慧城市PPP发展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4 亿元左右有限合伙人参股发起发展基金.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介绍
1、公司名称: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国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南路
2169 号 经营范围:为科技开发、技术改造、流通和城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 综合开发及教、科、文、卫事业发展有偿投资(不含社会资金存货、金融业务、 基建投资) .
2、公司名称:农银汇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 年9月法定代表人:许金超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1幢23 楼3室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投资咨 询(除经纪).
3、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长旭 注册地址:宣武门内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