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8-11-12 |
5 年内,企业年纳税额过
100 万元、500 万元、1000 万元时,市财政再分别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元产业化配套资金扶持,用于扩大再生产. 3.贷款贴息扶持.提供贷款贴息优惠政策,年贴息总额为年 贷款利息总额的 30%, 特别推荐项目 (A 类) 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重点推荐项目 (B 类) 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优先推荐项目 (C 类) 和一般推荐项目(D 类)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贴息期限
2 年. 4.办公场所支持.根据企业规模和发展需要,提供
200 平方 米以内的办公场地;
自行租用场所的,给予相应租金补贴,支持 期为
3 年.
(二)创新领军人才 创新领军人才与我市引进单位共同承担烟台市级以上科研 项目或课题的,市财政按照获得立项支持经费的 10%给予资助, 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同一项目或课题获各级多部门立项的,不 重复计算,按单项最高额认定,且只享受一次.资助根据项目周 ―
7 ― 期、立项资金使用进度等分期拨付.资助须在所在单位监督下由 高层次人才统筹支配,主要用于完成项目任务的支出,主要包括 材料和仪器设备、差旅培训等费用.
(三)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同时享受以下政策 1.按以下标准享受安家补助和生活补贴: (1)对首次在蓬购房用于自住的第
一、
二、三层次的全职创 新领军人才,分别给予
100 万元、40 万元、20 万元安家补助;
对通过项目中期评估的创业领军人才, 按全职创新领军人才相应 层次标准发放.安家补助分
5 年发放,每年支付 20%,所需资金 由市财政与用人单位各负担 50%. 实际购房支出低于资助标准的,按实际支出给予补贴;
高于 资助标准的,按资助标准给予补贴. (2)对第
一、
二、三层次的全职创新领军人才,市财政分别 给予
10000 元/月、4000 元/月、2000 元/月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