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8-11-13 |
300 元,售后 不退. 10.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 年7月26 日上午 9:0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
1 室,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 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
9 号5楼) 1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 年7月26 日上午 9:30. 开标地点: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
1 室,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 工业一区三横路
9 号5楼) 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
319 号东副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农工、钟工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
9 号5楼)
电话:020-31192028
31192038 传真:020-34545595 邮编:
511442
邮箱:[email protected]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 年7月5日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Y140G1068F1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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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定义 1.招标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 、 《广东省实施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2.释义 2.1 监管部门 系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2 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3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4 投标人/供应商 系指符合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甲方 系指采购人. 2.6 乙方 系指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2.7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系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供应 商. 3.重要说明 本招标文件中带 号的条款是重要条款,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否则当作无效投标处理.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本次采购为本国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 4.2 货物 系指供应商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须符合广州市以及国家、省、 市的其他有关规范和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4.3 服务 系指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 4.4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采购人需 求. 4.5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6 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 其他知识产权产生侵权;
如果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 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 权之诉讼,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关于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 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投标的,已由总公司授权,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业绩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行 业另有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7.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7.1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