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官昌罗 、吴楠楠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 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广东智通人才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5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