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8-11-17 |
6 (e) 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本公司与一名独立第三方订立协议,,
向本公司授予50,000,000港元贷款, 自协议日期起为期两年.贷款按每月1.25%计息及以本公司所有资产的浮动押记作为抵押.於截至本公告日期 并无动用贷款. (f) 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日,本集团与本金额为10,000,000 港元的承兑票钟腥硕┝⑿,,
票钟腥 同意本公司分五批支付承兑票淅⒑瞎13,340,000港元,即2,000,000港元、2,000,000港元、3,000,000 港元、3,000,000港元及3,340,000港元,分别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一五 年十一月三十日、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到期. (g)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本公司签订一份包销协议,集资不少於约28,520,000港元及不多於约40,920,000港元(扣除开支前) ,方法为按认购价每股股份0.05港元发行不少於570,301,928股每股面值0.05港元普通股 ( 「股份」 ) 及不多於 818,499,792股股份,基准为每持有两股现有股份获发一股股份 ( 「公开发售」 ) .该等新股份将在 各方面与现有股份享有同等地位.有关公开发售的详情,请参阅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之公告.公开发 售将予筹集的所得款项净额将不少於约 27,520,000港元及不多於约39,490,000港元,并将用作本集团一般营运 资本. 鉴於目前已采取的措施及安排,董事认为在计及本集团之预测现金流、现时财政资源以及发展其业务的资本开支需 求后,本集团具备足够现金资源以应付自此等综合财务报表批准之日起计未来十二个月之营运资金及其他财务责 任.因此,董事认为,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此等综合财务报表为合适之做法. 倘本集团未能以持续经营基准继续营运,则需要作出调整以按资产之可收回金额重列资产之价值,就可能产生之任 何进一步负债作出拨备,以及将非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负债分别重新分类为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 并未反映此等潜在调整之影响. 3.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本年度应用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於本年度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 ( 「香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 号、 投资实体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7 号 (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 32号 (修订本) 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 (修订本) 非金融资产之可收回金额披露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 (修订本) 衍生工具之更替及对冲会计法之延续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21号 徵费 本年度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於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所呈报及所披露之金额并无重大影响.
7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 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 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三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4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6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 号 监管递延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