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8-11-22 |
电话:0371-56788119
13526635652
八、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0371-69957711 新郑市招投标办公室:0371-62699049 中原工学院3号教学组团和文科教学实验楼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中原工学院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0371-6257808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371-56788119
13526635652 1.1.4 项目名称 中原工学院
3 号教学组团和文科教学实验楼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 郑州市新郑中原工学院龙湖校区内 1.1.6 工程概况 中原工学院
3 号教学组团和文科教学实验楼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 约为 39900m2,建筑主体
12 层和
6 层,局部地下
1 层,局部地上
1 层. 1.1.7 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 程. 1.3.2 工期 计划工期:
55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原工学院3号教学组团和文科教学实验楼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6 3.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 全考核合格(不含临时),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 企业公章和法人章的证明);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 审申请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集体组织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勘察.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
17 日前,将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邮箱内, 电子邮件要求为加盖投标人公章 的彩色扫描件和 Word 电子版,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日
15 日前. 1.11 分包 本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分包,其它部分如需专业分包, 须经工程监理人和招标人书面同意.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补 遗书、招标控制价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日
17 日前,将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邮箱内, 电子邮件要求为加盖投标人公章 的彩色扫描件和 Word 电子版,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02 月24 日10 时0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文件后
1 日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文件后
1 日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投标人的有关承诺、售后服务及优惠条件等. 中原工学院3号教学组团和文科教学实验楼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7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拾万元整,标书费
500 元/份;
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