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8-11-23

2018 年11 月16 日7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三 关于为宁波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各位股东: 为支持公司参股企业宁波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的融资需求, 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 14,805 万元,具体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京都 )为公司参股企业, 公司间接持有其 49.35%的股权. 宁波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为 绿地铭庐公馆 .该项目位于 宁波杭州湾新区.项目用地面积 76,92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86,617 平方米, 计容建筑面积 137,796 平方米.项目基本业态为住宅、商铺. 因 绿地铭庐公馆 项目融资需要,公司(含下属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宁 波京都提供担保额度 14,805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 事项的前提下决定具体的担保事宜.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宁波杭州湾新区大众广场金溪东路

31 号,众一街

2、

4、8 号 法定代表人:潘春军 注册资本:245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 年1月23 日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

2、 财务状况 截至

2017 年12 月31 日,宁波京都总资产 2.91 亿元,净资产 2.27 亿元, 资产负债率 22.00%. 截至

2018 年7月31 日,宁波京都总资产 7.87 亿元,净资产 2.26 亿元,资 产负债率 71.29%.

3、 股权结构 宁波京都 98.7%的股权由杭州御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杭州御 杭 )持有.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嘉兴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杭州御杭 50% 的股权, 故公司间接持有宁波京都 49.35%的股权.杭州御杭另 50%的股权由宁波 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三、 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其正常的融资需求, 同意本次担保 事项.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晓漫、郑成良、华民、吴晓波、卢伯卿就本次担保事项出具 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其必要的融资需求,未发现其 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1、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

2018 年6月末, 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8.70 亿元人民币(不含公司及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 978.92 亿元人民币.

2、逾期担保

9 截至目前,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2004 年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源集团 )和绿地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绿地集团 )互保,在农业银行贷款 5,000 万元,绿地集 团按期还款, 华源集团逾期未还.后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委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 司上海办事处(以下简称 长城资管 )接手.2015 年6月,华源集团宣告破 产. 长城资管向华源集团申报了相关债权, 同时通过法院向绿地集团主张相关权 利.2017 年1月,一审法院判决绿地集团应于华源集团破产程序终结后十日内 偿付长城资管在华源集团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相关债权.目前,华源集团破产 程序尚在进行中.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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