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8-11-25 |
2014 年年初在芦山县龙门乡王家村租用场地进行塑料回收加工造粒项目, 由于缺乏各种手续、车间简陋、生产设备落后,项目运行半年不到时间就被关停. 本次项目,芦山县维昌塑料颗粒加工厂于芦山县龙门乡王家村
41 号建设 年产
5000 吨塑料回收加工项目 (简称 本项目 ) . 租用工业用地, 占地面积 1421.48m2 , 建设生产车间
1 栋、塑料回收造粒生产线
2 条,利用废旧的薄膜包装袋和米、糠等 编织袋,年产再生塑料颗粒 5000t/a.原项目生产线已经全部拆除外售废品回收站, 生产车间拆除重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和 《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 三
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 业 :
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 中 废塑料加工、再生利用 , 因此, 本项目评价方式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建设 单位芦山县维昌塑料颗粒加工厂的委托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 年产
5000 吨塑料回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后, 环评单位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 环境调查和资料收集, 在此基础上按照 有关技术规范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的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年产
5000 吨塑料回收 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待审批后作为环保主管部门环境管理及项目开展环 保设计工作的依据. 1.2 评价工作过程 评价程序主要分为三部分: ⑴ 前期准备工作,现场工作;
芦山县维昌塑料颗粒加工厂于
2018 年1月29 日委托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 我方接受委托后, 我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 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踏勘和资料收集,针对项目特点、性质、规模、所在地环境现状 和区域发展规划. ⑵ 现场监测与资料收集、资料分析与室内计算;
四川新瑞鑫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8 年2月26 日至
3 月4日对项目进行环境 现状监测. 芦山县维昌塑料颗粒加工厂于
2018 年2月5日至
2018 年2月23 日连续
10 个 工作日在雅安全搜索网站上进行了 年产
5000 吨塑料回收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于2018 年2月5日至
2018 年4月4日连续
10 个工作日在雅安全搜索 网站上进行了 年产
5000 吨塑料回收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并在环 评期间发放并回收公众意见调查表
85 份 (其中个人调查表
80 份, 团体调查表
5 份) , 收集周围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⑶ 环评报告书编制与审批. 我方通过项目工艺流程及其排污分析,结合环境影响识别,严格按照《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完成了《年产
5000 吨塑料回收加工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范围及影 响程度进行全面分析、 预测和评价, 分析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 可靠性并提 出进一步环保措施,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具体工作程序见图 1-1. 年产
5000 吨塑料回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第一阶段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