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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8 号 代理人:北京市铸成律师事务所 徐瑞红 被投诉人:孙启峰 地址:中国江苏省宿迁市 争议域名:dasuquin.
cn 注册机构:乌鲁木齐市众维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六月四日 北京1裁决书(2019)中国贸仲域裁字第
0033 号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 (下称域名争议 解决中心)根据
2014 年11 月21 日生效实施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 中心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下称《解决办法》 ) 、 《中国互联网 络信息中心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 (下称《程序规则》 )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补充规则》 (下称《补充规则》 )的规定以及投 诉人纽特莱迈斯实验所有限公司于
2019 年3月28 日针对域名 dasuquin.cn 以孙启峰为被投诉人向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提交的投诉 书,受理了有关 dasuquin.cn 域名争议案.案件编号为CND-2019000017. 现本案已审理终结.本案专家组根据《解决办法》 《程序规则》 和《补充规则》的规定作出本裁决.现将本案案件程序、基本事实、 当事人主张、专家组意见和裁决分述如下:
一、案件程序
2019 年3月28 日, 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收到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
2019 年3月28 日, 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投诉人 确认收到投诉人的投诉书.同日,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向域名注册服务 机构乌鲁木齐市众维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传送信息确认函,请求提供其 WHOIS 数据库中有关本案 所涉域名的相关信息.
2019 年4月1日,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乌鲁木齐市众维信息产业 有限公司回复域名争议解决中心, 确认本案所涉争议域名由其提供注 册服务,争议域名目前状态为有效,现争议域名持有人为本案被投诉 人.
2 2019 年4月11 日, 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以电子邮件向投诉人传送 投诉书确认及送达通知书,确认投诉书已经审查合格并送达被投诉 人,本案程序于
2019 年4月11 日正式开始.同日,域名争议解决 中心以电子邮件向被投诉人传送书面投诉通知, 告知被投诉人被投诉 的事实,并说明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已按《程序规则》和《补充规则》 的规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被投诉人传送了投诉书及附件.域名争 议解决中心并于同日以电子邮件向 CNNIC 及争议域名的注册服务机 构乌鲁木齐市众维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传送程序开始通知. 由于被投诉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就本案域名争议向投诉人及域名 争议解决中心提交答辩,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于
2019 年5月14 日以 电子邮件向投诉人和被投诉人传送缺席审理通知. 由于投诉人选择由一人专家组审理本案, 被投诉人未就此发表意 见,根据《程序规则》和《补充规则》的规定,本案应由一人专家组 进行审理.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于
2019 年5月15 日向钟红波女士发 出列为候选专家通知,征求候选专家的意见.2019 年5月17 日,钟 红波女士回复同意接受指定,并保证独立、公正地审理本案.
2019 年5月21 日, 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以电子邮件向双方当事人 及上述拟指定专家传送专家指定通知, 确定指定钟红波女士为本案独 任专家,成立一人专家组审理本案.同日,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将案件 移交专家组. 根据 《程序规则》 的规定, 专家组应于成立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