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8-12-05 |
七、关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规范性的意见 根据公司于
2015 年11 月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发 行股票方案
(五) 》 .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如下:
(一)认定方法 本次定向发行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11 月23 日, 截至
2015 年11 月23 日股 份转让交易结束后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享有本次定向发行的优先认购权. 在股权 登记日当日买入公司股票的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在股权登记日后一日 (R+1 日) 卖出公司股票的股东亦享有优先认购权, 在股权登记日当日卖出所持公司全部股 票的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二)优先认购数量上限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每一股东, 可按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比例乘以本 次定向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作为优先认购数量上限进行优先认购.
(三)认购资金缴付期限及支付方式 公司在册股东须于本次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之公告日之后
3 日内将认购意 向书按指定方式提交至公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无须另行签署放弃承诺书.股 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放弃优先认购的股份由新增投资人认购. 在册股东认购资金超 过可配售上限等情况的,相关资金公司将在本次定向发行结束后退还给股东. 本次股票发行在册股东均享有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公司共收到了
39 名股东的放弃优先认购权承诺,现有股东
1 人即戴立祥参与本次发行,另有
1 人即曹玮逾期未向公司提交认购意向.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意见
9 综上, 主办券商认为,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程序和结果符 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 》等规范性要求.
八、本次股票发行不适用股份支付准则的意见
(一)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广州迪森、周小波、李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