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8-12-10

(五)2018 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对2018 年专项节能监察中发现的能耗超 限额企业和其他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回头看, 对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落实情况进行 监察,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依法监督管理,持续做好日常节能监察 依据《节约能源法》 《工业节能管理办法》规定,继续加强日常节能监察工作,公布监察 结果,督促整改落实.

(一)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察.依法对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 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任用履职以及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等情况进行监察.

(二)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监察.会同有关部门 依法对工业企业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能源计量器具、 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分析和执行能源利 用状况报告制度情况进行监察.

(三)节能教育培训开展情况监察.依法对工业企业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 情况进行监察.

三、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业节能执法要求

(一)完善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省市县三级工业节能监察机构建设,构 建目标统

一、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节能监察保障体系,保证工作连续性.各地要进一步创新 工作模式,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业务交流、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各级节能监察机构间 的交流,促进全国节能监察工作平衡发展.

(二)加强工业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能监察机构 建设的指导,分层次、多渠道开展节能监察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和水平.加强节能监 察信息化建设,鼓励各地推广用能设备产品能效标识在线核对、能耗指标自动核算、节能监察 结果在线填报等模式,推动工业节能监察更加准确高效.鼓励各地整理发布一批执法规范、工 作扎实、 节能效益突出的节能监察优秀案例, 加强宣传交流, 推动制定节能监察规范行业标准, 扩大节能监察工作影响.

(三)加强节能监察结果分析应用.各地要做好对节能监察结果的分析应用,针对节能 监察中发现的企业不合理用能行为提出改进建议, 引导企业开展节能诊断,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级)工 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编制计划方案,细化措施手段,明确目标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期高质 量完成.请于

4 月4日前组织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申报

2019 年专项监察

3 任务(包括监察类别和企业名称,见附件

1、2) .对要求实现节能监察全覆盖的行业应仔细核 对企业名单,确保不漏报、不错报,对已停产企业应列明企业名单并注明(不组织实地监察和 申请补助) .对于不能独立开展本地专项节能监察工作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协调组织机 构和专家,完成相关任务.

(二)严格依法行政.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要规范工业节能监察 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 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于

6 月底前将

2018 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结果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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