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8-12-17 |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荣、谢祥娃夫妇及崇辉投资、昌辉投资 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郭京平、朱祥、翁明合及上源投资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12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通过崇辉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阳斌、 李春成, 高级管理人员陈景斌、 刘进军、陈振海及通过昌辉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谢洪鑫、陈亨 骏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公司董事陈荣、谢祥娃、朱祥,监事阳斌、李春成,高级管理人员陈 景斌、刘进军、谢洪鑫、陈振海、陈亨骏分别承诺:上述承诺期满后,本人在公 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三)公司控股股东陈荣、谢祥娃,董事朱祥,高级管理人员陈景斌、刘进 军、谢洪鑫、陈振海、陈亨骏分别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2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后)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除权后)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除权后)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 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约束措施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 1\1\4? ?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 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 法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的情况时,公司、控股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启动以下稳定股价预案:
(一)启动和停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1、启动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括实施稳定股价 措施期间) 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 (以下简称 触 发时点 ) ,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停止条件 如在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触发时点至正式实施前, 或者在稳定股价具体 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在任一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将停止实 施股价稳定措施.
(二)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 以下同) 和高级管理人员 (包 括公司上市后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的责任主体,负有稳定公 司股价的责任和义务.
(三)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顺序 稳定股价的启动条件触发后,先按公司回购方式稳定股价;
若公司回购方式 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则以控股股东增持方式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