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12-29 |
682 号)中的有关规定,需 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单位于
2019 年2月委托我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本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对建设地周围 环境状况进行了调查,收集了当地的环保、水文、气象、地质等有关资料,按有关技术 要求编写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本项目位于金湖县大兴工业集中区东阳路
11 号,项目东侧为东阳路,过路为企业厂 房;
南侧为大兴路,过路为空地;
西侧为九里二路,过路为居民住户;
北侧为企业厂房.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项目周边
300 米土地利用现状图见附图 2.
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年产锦纶、丙纶、涤纶
8500 吨单丝加工项目,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根据国家发改委第
21 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 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修正)、《江 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修正) 》 (根据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 知》修正),本项目产品不属于限制、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 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 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 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 号), 本项目设备及产品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 要求.
3、项目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3 (1)生态环境保护红线 根据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3]113 号) , 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入江水道(金湖县)清水通道维护区,位于本项目北侧, 最近直线距离约 324m.因此本项目不在金湖县生态红线区域,且项目不会对附近生态红 线区域造成影响,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管控要求. 表1-1 项目与周边区域生态红线区域位置关系 红线区域 名称 主导生 态功能 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平方 里) 相对本项目 一级 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总 面积 一级 管控区 二级 管控区 方位 距离 (km) 入江水道 (金 湖县) 清水通 道维护区 水源水 质保护 / 西起戴楼镇衡阳村,东至 入江水道金湖漫水闸大堤 内侧水域及陆域范围,除 金湖县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金湖县第二水厂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 外,其余为二级管控区 46.05 / 46.05 N 0.32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针对本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所在地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良好.本 项目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即 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 综上,本项目建设不会降低周边环境质量.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为年产锦纶、丙纶、涤纶
8500 吨单丝加工项目,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 量的电、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 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已经通过金湖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19-320831-28-03-508048 ,本项目不在金湖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范围内.
4、规划相符性与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金湖县大兴工业集中区东阳路
11 号,根据金湖县经济开发区规划,项 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金湖县总体规划. 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