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1-02 |
序号 钱大掌柜理财产品风 险评级 适合购买的钱大掌柜客户类 型1基本无风险型 进取型、 成长型、平衡型、稳 健型、安逸型、保守型
2 低风险型 进取型、 成长型、平衡型、稳 健型、安逸型
3 较低风险型 进取型、 成长型、平衡型、稳 健型
4 中等风险型 进取型、成长型、平衡型
5 较高风险型 进取型、成长型
6 高风险型 进取型 本产品由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第2页理财产品协议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协议编号: 产品审批 1.本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已通过监管部门审批,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获取的 登记编码 为: . 2.凭上述登记编码可在 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 查询该产品信息. 客户信息 甲方(客户)姓名 证件类型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银行信息 乙方(银行)名称 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库尔勒银行 梨花瑞盈 人民币理财产品(保本型)
201 年第 期款投资币种 人民币 甲方购买金额为(小写) : ,大写: 元整 账户信息 甲方在乙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 ,用于本理财产品的资金划转及产品兑付,指定账户账号(活期主账 号) :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本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以下简称 本理财产品 ) ,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权利义务 1. 甲方自愿向乙方购买本理财产品,接受乙方提供的投资理财服务.甲方承诺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由甲方承担,本产品甲方面临的投资风 险详见本产品《库尔勒银行 梨花瑞盈 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 ) . 2. 乙方在受托运用理财资金进行投资时,应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管理理财产品资金,依法保护甲方的财产权益. 3. 甲方在产品募集期内购买本理财产品时(本理财产品募集期的最后一天,甲方应在北京时间当日下午18:30前购买) ,应同时向指定账户 或理财账户存入足额理财资金, 并同意授权乙方于理财产品成立日当日将甲方指定账户或理财账户内相应的理财资金划转至乙方理财账户.由于甲方 未存入理财资金或理财资金不足或未在约定的时间前认购本理财产品而导致交易失败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提示:甲方已仔细阅读本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已充分知悉本理财产品风险等级,并确定以上述理财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同意乙方于 理财产品成立日当日将甲方指定账户或理财账户内相应的理财资金划转至乙方理财账户,对此乙方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或给予通知,无需在划款 时以电话等方式与甲方进行最后确认.对于风险较高或客户单笔购买金额较大的理财产品,同样适用上述划款操作规则. 4. 在甲方持有本理财产品份额期间,乙方有权收取理财产品相关费用,具体费用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等详见《库尔勒银行 梨花瑞 盈 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和《库尔勒银行 梨花瑞盈 人民币理财产品要素表》 (以下简称《产品说明书》和《产品要素表》 ) . 5. 甲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或之后购买风险等级为中等风险(含)以上的理财产品(不限于本产品) ,在乙方对该产品开放电子银行(包括 但不限于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以后开放) 、手机银行(以后开放)等)情况下,甲方可以通过乙方的电子银行购买该产品,并接受和认可前述渠道 购买该产品的法律效力. 6. 甲方声明,理财资金是甲方有权处分的合法资金,甲方签署本协议符合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甲方已经获得了充分 必要的授权,并具有完全适当的资格与能力订立、接收及履行本协议以及以其为一方的任何有关文件,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并赔 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 第二条 信息披露 1.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乙方通过本行营业网点或本行网站发布有关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成立、产品终止、收益率情况等理 财产品相关信息,具体信息披露详见《产品说明书》和《产品要素表》. 2. 乙方通过库尔勒银行营业网点或库尔勒银行网站(www.xjkccb.cn)发布上述信息,即视为已适当履行其在本条下的信息披露义务.如 乙方认为需要直接联系甲方的,乙方将依据本协议书客户信息中甲方预留的地址或电话进行通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该等通知失败的,乙方不承担 任何责任. 第三条 税务事项 甲方所取得理财收益的应缴税款由甲方自行申报及缴纳,乙方不负担就甲方在本理财产品下理财收益缴纳税款的义务. 第四条 不可抗力 1. 本协议中的不可抗力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战争、骚乱、火灾、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征用或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注册与过户登记机构非正常的暂停或终止 业务、交易系统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非乙方所引起或能控制的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互联网系统、电力系统故障等情形. 2. 对由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 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1. 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