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9-01-03

6 个月内完全符合所有建议.然而,如机构为符合某些经修订部分而需作出电脑 系统修改,则可获额外

6 个月的宽限期. 2. 一般原则 2.1. 公正及公平对待客户 机构应在与客户交往的整个过程中公正、诚实及公平地对待所有客户.所有机构及其授 权代理人应将公平对待消费者视作良好管治及企业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并应特别关 注弱势社群的需要. 2.2. 资料披露及透明度 机构及其授权代理人应列明和清楚解释产品的主要特点、所涉风险和条款,适用的费用、 佣金或收费,并备有此等事项的详细资料以供客户查阅.此外,机构应制订额外的资料 披露(包括适当的警告),用以提供与产品及服务的性质及风险相称的资料.机构亦应 就其透过授权代理人出售任何产品的安排所涉及的利益冲突提供资料.机构应在与客户 交往的整个过程中提供适当的资料.所有金融宣传资料均应准确无误、真诚信实、容易 明白且不含误导成分.在适用及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机构应在订定合约前采用标准化的 格式向客户披露产品及服务的资料,以便客户比较相同性质的产品及服务. 机构在提供意见时,有关意见应尽量客观,一般应以客户本身的背景状况为基础,并考 虑产品的复杂性和所涉风险,以及客户的财务目标、知识、能力及经验.机构应告知客 户,向机构提供相关、准确及可供查阅的资料的重要性.

1 2.3. 金融教育及认知 在客户亦有责任提升本身的金融知识水平的基础上,机构应联同政府、监管机构及其他 相关的持份者推动金融教育及认知,并协助现有及准客户建立相关知识、技巧与信心, 以让其适当地了解风险(包括财务风险及机遇),作出明智的选择,知道寻求协助的途 径,以及采取有效行动来改善其财务状况.机构应推动提供普及多元的金融教育及资讯 予消费者(特别是弱势社群),以深化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及能力.机构应让消费者可轻 易获取有关消费者保障、权利与责任的清晰资讯. 2.4. 机构及授权代理人的负责任业务操守 机构及其授权代理人应以客户的最佳利益及维护对金融服务消费者的保障为目标.机构 亦应为其授权代理人及第三方服务供应商的行为负责及问责.机构在向客户提供产品、 意见或服务前,应因应交易的性质及根饕煽突峁┑淖柿,先行评估客户的财政 能力及需要.职员(特别是直接与客户接触的职员)应接受适当的培训及具备相当的资 格.机构与其授权代理人应致力避免出现利益冲突.若无法避免时,机构及其授权代理 人应确保作出适当的披露、设有监管该等利益冲突的内部机制,又或拒绝提供该等产品、 意见或服务.机构及(如适用)其授权代理人的职员的薪酬结构的设计,应鼓励负责任 的业务操守和公平对待消费者,以及避免出现利益冲突. 2.5. 保障客户资产免受欺诈及不正当使用所损害 机构应设立相关的资讯、管控及保障机制,以适当地及在具高度确定性下保障客户的存 款、储蓄及其他类似金融资产,避免其受欺诈、挪用或其他不正当使用所损害. 2.6. 消费者资料及私隐的保障 机构应设立适当的管控及保障机制,以保障客户的财务及个人资料.此等机制应符合所 有适用的法例,尤其应界定收集、处理、保存、使用及披露客户资料的目的.此等机制 亦应确认客户获告知共用资料、查阅资料及获得迅速改正及/或删除不正确或非法收集 或处理资料的权利. 2.7. 处理投诉及补偿 机构及(如适用)其授权代理人应向客户提供合理渠道,以便他们作出申索、提出投诉 及寻求补偿.该等渠道应是方便、公平、具问责性、适时及具效率的,亦不应向客户收 取不合理的费用、导致延搁或构成负担. 2.8. 竞争 机构应让客户在按合理和已披露的收费的情况下,轻易地搜寻、比较及(如适用)转换 不同产品及机构.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