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1-06 |
2、项目初筛 (1)与环境质量底线的对照分析 本项目选址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 类标准,马河执行《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Ⅳ类标准. ①项目与水环境功能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马河各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Ⅳ类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接管至宿豫(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马河,故 本项目排放废水对马河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水环境功能的要求. ②项目与大气环境功能的相符性分析 本次技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类区,本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期 间,项目所在区域各因子均可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区域环境空气环境质量均 较好.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和氯化氢.经分析可知,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经 治理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③项目与声环境功能区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环境 的功能属性,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声环境区要求. (2)与资源利用上线的对照分析
4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无需供热、供气单元,项目供水、供电等均依托高新技术开发 区基础设施,能够满足本项目生产需求. (3)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苏政发[2013]113 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 于进一步明确市区生态红线保护范围所属行政区域的通知》 (宿政办发〔2014〕57 号) , 本项目距离最近的京杭大运河(宿豫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最近距离约为 3.5km,不在其 二级管控区域内. (4)与《宿迁市生态红线区域环保准入和环保负面清单》的相符性 根据《宿迁市生态红线区域环保准入和环保负面清单》 一级管控区内严禁一切形 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内未经许可禁止下列活动:排放污水、倾倒工业废渣、 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
从事网箱、网围渔业养殖;
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 运载工具;
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设施和项目,已建成的设施和项目,其污染物 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 .本项目距离最近的京杭 大运河(宿豫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最近距离约为 3.5km,不在其二级管控区域内;
项目 废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后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固体废弃物全部合理处置不外排;
本项目工艺废气采取治理措施后各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表
2 相应要求.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区域总体规划、用地规划及环保规划,满足 生态保护要求.
3、建设内容及规模 (1)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宿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江苏华亮热镀锌有限公司现有 厂区内.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 (2)建设内容 本次技改项目主要厂内现有生产线酸洗工序中产生的废酸治理工艺设施通过新增 反应釜、搅拌器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形成一条净水剂生产线,年处理废盐酸溶 液2500 吨,年产生净水剂(聚合氯化铁)2800 吨.项目总投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