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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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否违反承诺函及规范情况 公司已于
2016 年1月20 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定了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严格依法行 使出资人权利,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之前,公司尚未制定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管理制 度,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亦未做出过关于禁止或限制资金占用 的承诺.此外,报告期内已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业已经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故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应承诺或规范的情形.
2016 年2月3日、2016 年4月22 日、2016 年5月18 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张巨煌与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 400,000 元、150,000 元、100,000 元.具体 明细如下: 序号 借款主体 发生时间 借款金额(元) 备注
1 张巨煌
2016 年2月3日400,000.00 为项目发生费用
2 张巨煌
2016 年4月22 日150,000.00 为项目发生费用
3 张巨煌
2016 年5月18 日100,000.00 为项目发生费用
2016 年3月22 日,公司为开拓新疆本地市场,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污水处理 方面的市场占有率,由张巨煌亲自负责公司所处伊犁州、博州、塔城地区、阿勒 泰地区、克拉玛依市及办事处的市场业务.2016 年2月至
2016 年6月,张巨煌 负责新疆投标项目为:塔城市排水改扩建二期 、额敏县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在 招投标及开拓业务发生差旅费用管理方式为 出差人员按照审批额度办理借款, 出差后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故产生了张巨煌与公司发生资金往来的情况. 根据公司的财务借款、报销、付款流程, 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用款申请申 批单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
3 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其审批 程序如下 申请人→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复核→董事长、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批 .费用报销流程如下:费用报销人报销申请 (填制费用报销单)→报销人部门负责人(或上级主管)确认签字→财务主管审 核(单据、数据等方面要求)→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批(侧 重真实、合理性等方面负全责)→出纳复核并履行付款. 经核查公司提供的财务报销凭证,张巨煌
2016 年2月3日、2016 年4月22
4 日、2016 年5月18 日发生的借款均为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差旅费、餐费、车辆 使用费、材料费、辅材费等费用,以上项目费用在
2016 年5月、6 月报销完毕, 不属于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2)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 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
第三节 公司治理 之 五公司独立运营情况 之
(二)资产独立性 中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经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于
2015 年12 月31 日前已经全部归还,拆借期间较短 并及时清理,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自此后,公司不存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相关治理和内控制度目前 得到有效执行,无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符合公司股票申请进入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