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1-14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上市公司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 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19 年4月19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应 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晓明先生主持,公司监 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二)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三)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审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四)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审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五)2018 年年报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六)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七)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
2018 年度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080,691,887.68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1,317,578,809.32 元,提取10% 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1,757,880.93 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 1,185,820,928.39 元. 综合考虑股东回报和公司自身发展,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指引》等相关要求及公司实际,董事会同意公司以
2018 年末总 股本 114,240 万股为基数,每10 股分配现金
3 元(含税),共计分派 现金红利 342,720,000 元(含税) ,占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的31.71%. 此议案须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度 审计报酬和续聘的议案;
经审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结合公司规模,经双方协商,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2018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酬为
8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 酬为
40 万元. 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 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此议案须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的 议案;
经审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查出具的《关于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专项说明》 ,2018 年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的行为, 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大股东及其他法人违规提供担保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