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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i)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ii)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iii)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iv)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v)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应采用 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投标人不确认或不接受修正的,其投标无效. vi)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投标代表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 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vii) 投标报价有明显缺漏项的,评标委员会不能以修正方式确定其投标方案的,应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2) 政策性价格折扣: 符合下列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关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规定,对小型或微型 企业的投标进行扶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材料.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的有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9 1 非联合体供应商(供应商须 为中小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价格扣除 6% 评标价格=(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小型和微 型企 业产品的价格*(1-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 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价格扣除 6%(不再享受本 表序号
3 的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 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 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 % 评标价格=总投标报价*(1-2%) (注:
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以上第2项、第3项情形不适用;
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 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 ) ()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格式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 .投标人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资料的将不能享受相 应的价格折扣. ()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 6%的价格扣除. (3) 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评审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4) 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以通过价格评审和调整后的最低价格作为 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综合评议指标表价格部分公式计算. 评分汇总 技术总分= 各评委评分总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评委人数-2) 商务总分= 各评委评分总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评委人数-2) 综合总分=技术总分+商务总分+价格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