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01-21 |
0 耗材 ,而这个公司就是格 力. 这让冉宏宇不禁想起曾与格力的两次并 不愉快的合作, 他由此推断, 正是因为这两次 合作, 让格力在掌握贝昂的核心技术后, 不仅 擅自使用, 而且最终把贝昂的技术据为己有. 目前市场上使用等离子风净化技术的只 有两三家, 而格力和我们最为相似. 通过对两 家产品的拆解、 比对, 冉宏宇发现, 两家净化器 产品的内部核心模块发生极和收集极的排布 乃至基本间距都一模一样. 据此, 冉宏宇表示, 格力推出的这款 KJFC230 离子型空气净化 器, 完全是照抄贝昂的设计, 冉宏宇认为, 格力 至少侵犯了贝昂 3~5 项专利. 冉宏宇口中的两次合作分别发生在
2009 年和
2012 年.
2009 年, 正是贝昂组建初期, 在冉宏宇看 来, 能够与全球空调龙头企业合作, 通过格力 接近大量用户, 是多么值得自豪的事情 . 不过, 尽管冉宏宇等人充满了期待, 但格 力最后还是提出终止合作.对此, 冉宏宇觉得 可以理解, 虽然 (当时) 净化模块的功能实现 了, 但是在体积和成本方面还不能满足市场的 要求 . 双方第二次合作始于
2012 年.当时雾霾 肆虐的情况已在全国范围蔓延, 空气净化产品 开始受到热捧.此时, 贝昂已经有成熟产品推 向市场. 当时, 格力也启动了空气净化项目, 并再 次找到冉宏宇. 据冉宏宇介绍, 合作之前, 双方签订了初 步协议, 而根据协议约定, 格力负责产品的外 观设计, 贝昂负责产品的核心部件净化模块的 设计.当时, 格力要求开发的净化器产品主要 有两个规格: 一款是风量为
280 立方米 / 小时 的空气净化器, 另一款则是风力为
230 立方米 / 小时的空气净化器.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 产品最终设计完成, 也到格力进行了测试,基本确定样机达到指 标 .冉宏宇说, 按照程序, 下一步则应该进行 产品开模生产,并按照合同约定讨论采购事 宜, 格力同时应该把贝昂列入正式供应商的名 单. 而就在此时, 格力再次中断了与贝昂的合 作. 我们当时除了把设计图纸交给格力之外, 还提供了很多技术资料, 包括净化模块的生产 验 收流 程以 及一些 可靠 性测 试的技 术 性文 件. 对于此, 《中国科学报》 联系了格力方面的 市场部相关负责人, 对于冉宏宇提到的两者开 展过的合作, 该负责人表示, 贝昂确实曾经来 寻求过合作, 但是因为其最终研发的产品达不 到公司的要求, 最后不得不中断合作, 每年像 这种寻求合作的项目, 包括海外的合作都有很 多, 不可能每一项都能够成功 .该负责人说, 终止合作是 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 而对于双方是否签订过相关合同, 该负责 人未做表态, 并称已起诉贝昂, 将通过法律手 段维权. 我们毫无保留地干了一年多,带他们去 我们的实验室, 见我们的供应商, 还手把手帮 他们一条线一条线地画出草图, 从设计原理开 始解释. 对于格力方面的回复, 冉宏宇表示 很无奈. 作为给他们提供了那 么久服务的合作 方, 至少要正式发文告诉我们, 哪点技术不过 关, 哪点没有达到要求, 我们没有收到类似的 通知. 冉宏宇说. 冉宏宇表示,
2012 年合作时,贝昂的产品 已经上市一年多,并且市场销售量至少达到
10 万台, 而且贝昂的产品获过专利奖、 优秀产 品奖, 以此来说, 不过关的依据是什么? 创新是一层窗户纸 记者了解, 目前, 贝昂已经向格力提起专 利侵权方面的法律诉讼. 贝昂的委托代理律师池振华告诉 《中国科 学报》 记者, 此次诉讼的产生基于两点: 一是双 方合作中格力获得了贝昂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