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1-26 |
5 公里之内 是否有污水排放 是否√ 是否√ 4.5 是否处于因执行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存在问题而被限批的园 区是否√ 4.6 是否处在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局确定的年 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
5 公里之内 是否√
5 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区域限批范围之内 是否√ 5.1 是否建在连续
2 年未完成治污减排任务的县(市、区) 是否√ 5.2 是否建在严重违反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的县(市、区) 是否√ 5.3 是否建在
2008 年上半年未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县 (市、 区) 是否√
5 5.4 是否建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
1 年内污水处理率达不到 60% 的县(市、区) 是否√ 5.5 是否建在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 是否√
6 建设单位原有项目已落实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污染物达标 排放,按期完成治污减排任务. 本项目为新建 项目 综上所述,符合所在地金乡县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污染物排放不影响 当地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
项目选址、选线不在 禁批 和 限批 的范围之内;
符合山 东省环境保护局文件 《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的意见》 (鲁环发[2007]131) 的要求.
六、鲁环函[2012]263 号文符合性 为增加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规范性,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山东省环保厅制定了建设项 目环评审批原则.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件的符合性见表 1-2. 表1-2 拟建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件相符性分析 原则 具体要求 拟建工程情况 符合 性
一、基本原则 ( 一) 建设项 目审批的必备条件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的 意见》(鲁环发〔2007〕131 号)的有关规定. 拟建工程满足 鲁 环发[2007]131 号文 要求. 符合 ( 二) 项目建 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 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 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 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 据. 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 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 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 入,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 拟建工程不属于重 点行业,且拟建项 目用地规划符合济 宁市金乡县发展规 划要求 符合 ( 三) 加强环 境风险管理的要求 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 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 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 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 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 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部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 得审批该建设项目. 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 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中设置有环境 风险评价章节 符合
(四)区域、 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 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 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 3.企业从严审批. 拟建项目不属于上 述限批范围内. 符合
(五)建设项 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 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建设项目一律不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