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2-10 |
2、乙方交付与其在谈判中向甲方出示的样品完全一样的商品.
3、乙方提供的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必须按照国家技监局颁发的《定量包装商品称重计 量监督规定》执行.
4、若乙方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与商品不相符合,甲方有权拒收或清场,甲方有权按情 形轻重处于违约金 300-3000 元不等,并限期整改.
5、若乙方商品发生质量事故,乙方除承担受损害顾客的经济损失外,还应根据情况赔 偿甲方 1-5 万元,由于乙方商品问题使甲方受到新闻媒体披露或曝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 偿商誉损失费.损失费以情节轻重按乙方上个月销售额的 10%-50%计算,后果严重的加倍 赔偿,并限期整改.乙方使用非法商标,或提供非注册商标的商品,应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 责任.
6、甲方在销售乙方商品时遇到国家有关机构检验时发生的样品和检验等费用,应由乙 方承担;
同时甲方将不定期地委托上海商品质量验货受理中心,对乙方提供的商品进行 商 品质量委托验货 或 商品质量委托检测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在验货或检测中发生的 样品和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鹤壁市祥瑞殡仪服务有限公司餐饮物资入围供应商资格遴选项目
8 1.3 商品价格 双方约定保证进货商品价格的稳定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调整价格.乙方如 要调高价格,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甲乙双方协议商定后方可执行.乙方提供的货品价格协议 期内若出现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情形,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1.4 商品的知识产权 乙方提供的商品有关的知识产权须具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合法的使用权.如有任何第三方 就此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事宜,乙方须自行出面解决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5 商品交付及退调
1、乙方将供货使用并销售的商品送至甲方.
2、乙方如有违规送货,甲方将根据送货金额的
2 倍对乙方处于罚款,并限期整改.
3、甲方向乙方提出要货计划后,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货品种、数量在规定期限内送到 指定地点,乙方不能及时送货到位的,应根据甲方的要货金额,每日向甲方支付 2%的违约 金.乙方如有超范围送货,甲方将根据送货金额的
2 倍对乙方处于罚款.
4、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向甲方食堂销售任何商品,一旦发现此类情况,乙方必 须赔付违约金 0.2―2 万元,并按情形轻重减少供货量或停止供货 1-3 个月;
如再有此类情 况发生,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甲方的商品保质期规定:保质期在
6 个月内的商品,甲方 的允收期为不超过保质期的四分之一;
保质期在
6 个月以上的商品,甲方的允收期为不超过 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部分特殊商品的允收期限另行规定.双方约定所有上述问题的 商品 造成退货、拒收的必须最晚在次日予以解决,超时解决将按退货或拒收金额的 5%/日处以罚 金,以示警戒.
6、乙方提供的商品如有破损或临近保质期等需退调,乙方应在规定时日内至甲方进行 退调. 1.6 商品淘汰 如乙方委托甲方销售的商品发生滞销(单品排列数为倒数 1―3 名或全年销售额低于
5000 元)、质量问题、保质期内变质、过期商品、商品在甲方处过期而未及时主动退调、 过时商品、商品与样品不一致,开箱短缺等不符合甲方销售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将乙方的 商品淘汰,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的